因为第1次遇到这种问题 不是很懂 想请教大家
我是直行车(汽车)行驶在内线车道 未超速
对方是机车 从机车道直接左转
我虽然有紧急刹车 但还是撞上他
警察局的初步判断 他占多数肇事责任(他7 我3)
对方是70岁的老爷爷 当时目测仅手脚轻微擦伤
最近对方申请调解 出具诊断证明腰椎骨折(但没注明要休养多久)
包含居家看护3个月10万 劳动力减损3个月13万5000
精神抚慰24万 再加上医疗单据 交通费 机车修理费等
一共要求50万
保险公司理赔员说医疗单据才2000 精神抚慰要24万 不成比例
另外劳动力减损部分 对方也没证据可以证明
所以调整尚不成立
想请问大家 精神抚慰金该怎么算比较合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