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闲聊] 犯人作证的时候鬼扯那些东西自己信吗?

楼主: chejps3105 (氋氃)   2025-10-08 10:48:44
※ 引述《LoKingSer (鲁王蛇)》之铭言:
: 借这篇问一下
: 其他国家我不清楚
: 但是为啥我国司法的被告
: 为了逃避刑责而说谎硬凹
: 没有任何法律责任或是加重处罚啊?
: 刑法第168条的伪证罪:
: “于执行审判职务之公署审判时或于检察官侦查时,证人、鉴定人、通译于案情有重要

: 之事项,供前或供后具结,而为虚伪陈述者,处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 伪证罪只有规范“证人、鉴定人、通译”这3种人
: 没有规范被告
被告没有伪证罪的原因大概是为了避免更多的冤罪
刚好之前纬来日本台播《99.9刑事专门律师》(旧译《99.9不可能的翻案》)中有提到相关
概念
剧中主角说日本起诉后有罪的机率是99.9%,造成许多冤罪,检查官、法官、律师都有责

另外两个跟本篇无关我就不提了,其中律师的问题“总是用这样才是当事人的最佳利益当
理由,自己的当事人被起诉后就建议他赶快认罪拼减刑缓刑,即使是清白的也一样”为什
么?因为一旦要在法庭上争取无罪判决,就会被法官当作犯后态度不佳(还想硬拗啊……
之类的),除非真的证明自己无罪,不然法官量刑就会加重,但是被告要证明自己无罪的
难度相当高,所以即使自己是被冤枉的,认罪拼减刑缓刑反而是比较务实的选择,因此冤
罪就产生了
另外被告说谎硬拗会被判更重,再加一条伪证罪也有实质上一罪两罚的疑虑,而且光“犯
后态度不佳”就足够强到让大多数犯人诚实认罪,甚至造成冤罪,再加上伪证罪岂不是会
导致更多冤罪
最后是检辩地位本来就不对等,所以才会有无罪推定原则,你提到的伪证罪好像也没有规
范检方,如果按你提的单方面规范被告有伪证罪,这样只会造成检辩更大的不对等,让检
察官冤枉人的时候辩方无法对抗而已
作者: storyo11413 (小便)   2025-10-08 10:52:00
乐子人不在乎真相 嫌疑犯开口自辩失去认罪还有伪证罪那务实点就是闭嘴 有嫌疑就认罪最安全 造成冤罪一堆
作者: CloseFeather (克洛斯.菲勒)   2025-10-08 10:55:00
你不认罪=浪费大家时间=判你重一点合理 谁管你到底有没有罪 走走过场而已
作者: mapulcatt (cosi fun tutte)   2025-10-08 10:57:00
这样就变成自我辩护要被惩罚三次了www
作者: peterturtle (peter_turtle2000)   2025-10-08 11:15:00
就一部份人以为事情都能照着自己想像的完美结果走,实际上是问题烂事一堆,规则的订立总是必须牺牲些什么去实现什么。虽然还有另一部分人会觉得只要能符合自己的喜好那被牺牲掉的那些人根本不算什么
作者: tacticalandy (tacticalandy)   2025-10-08 11:29:00
99.9好看
作者: geniuseric (很少上批踢踢)   2025-10-08 12:14:00
99.9赞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