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是看有没有发行刊物
如果在网络上 对上面的人来说
午餐时顺手给平台一个通知 文章删除 禁回应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 还没下班茶就搞定了
如果是发行实体刊物
那就没办法像网络上一键删除 也不知道印了几本
管理的难度就大大的增加了
可以说跟 BL 有关 但也跟 BL 无关
任何增加管理难度的事情 上面的人都想禁止
还好这种假借保护未成年权益
实际上大规模封禁言论自由的 是少数国家
少数国家
作者:
s952013 (AllenSkywalker)
2025-07-16 14:39:00嗯?
作者:
SSIKLO (西可洛)
2025-07-16 14:40:00想反观了是吗老铁
作者:
chuckni (SHOUGUN)
2025-07-16 14:43:00应该....是少数国家对吧?...对吧?
作者:
ithil1 (阿椒)
2025-07-16 14:44:00其实根据中国的法律,不用色情,只要是没审核的私自贩售印刷品都“可以”犯法,详情请看非法经营罪。至于为什么是“可以”犯法,他们自己的一个律师网站上写“由于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每年都会出现新变化,苏义飞律师将在此网站页面每年更新一次该罪名的刑法理论和量刑标准”。简单说要不要用这条抓你就看上面心情。
作者:
chuckni (SHOUGUN)
2025-07-16 14:47:00所以中国不存在真正意义的“同人志”
作者:
kctrl (小瓜呆)
2025-07-16 14:47:00他们这类法条超多啊,这就集权统治的基本玩法逼人民自行管理自行克制 节省管理消耗因为法律不明所以怎么解释裁量都看官方说了算你会怕只好自我阉割到觉得安心为止
作者:
ithil1 (阿椒)
2025-07-16 14:49:00之前我印我自己写的同人志要收费,中国的同好气到公然挂我啊w 他们的村规习俗就是同人志只能二创作者自己免费送粉丝,极端主义者甚至要求作者要自掏腰包运费,一毛都不许让读者出。
作者:
chuckni (SHOUGUN)
2025-07-16 14:51:00因为真的不能,所以会有这种她收费所以该抓的思想是一种环境形成的集体意识,凶一点的还会聚众去外网冲作者
作者:
ithil1 (阿椒)
2025-07-16 14:51:00然后被中国洗脑的潜在台湾人也回过头来要求台湾同好,哪个圈我就不好说了,希望他们还在ptt上看到我嘲笑他们w
作者:
ithil1 (阿椒)
2025-07-16 14:53:00不分级才能让上面的人有话语权跟模糊的解释空间,让他们想抓谁就抓谁
作者:
efkfkp (Heroprove)
2025-07-16 14:54:00刑不可知,威不可测,则民畏上也。
作者:
rock5421 (一匹狼 萝莉爱吃棒棒糖!)
2025-07-16 14:55:00少数国家的确实施成功还有人帮忙挺,某些民主国家有些脑撞到的就很难实施了
就像中国coser被指辱华,就看公安想不想抓想抓的公安,就看他想安哪个罪名就安哪个罪名这也导致想抓翻墙,随便都有罪名可以安中国人治没有法治就是这样,法律只是任人打扮的
作者:
owo0204 (owo0204)
2025-07-16 14:58:00当然不能自己印书,你当出版版号是塑胶吗
作者:
chuckni (SHOUGUN)
2025-07-16 14:59:00现在是城管啦
作者:
hosen (didi)
2025-07-16 15:18:00台湾也不能,是没抓而已,你大量印书贩售看看二创已经是侵权行为,还拿来卖就是违法现在只是解释这是同好创作,大家互相交流收点工本费
著作权问题是别人告发才不行 不是国家禁止你出刊 说台湾也一样的根本是混淆视听
作者:
ithil1 (阿椒)
2025-07-16 15:27:00笑死,二创已经是侵权行为的理论,想必你是哪个大律师的见解?二创有可能侵权也有可能不侵权,你敢保证一定侵权?
笑死 跟颠覆国家一样 哪国都是犯罪 但就是某国举张白纸就是颠覆国家
作者:
ithil1 (阿椒)
2025-07-16 15:30:00作者:
efkfkp (Heroprove)
2025-07-16 15:30:00二创出版跟在网络上BL网络小说可以混为一谈,然后连结到反观台湾也一样的论调,这逻辑跳跃程度跟这篇讨论对象也不相上下w
作者:
ithil1 (阿椒)
2025-07-16 15:33:00其实著作权保护的是表达不是概念,只是使用原作的概念来延伸还真的可能不违反著作权法。
推文有人原创二创自费出版都搞不清楚 还想拖台湾下水啊
作者:
rreii (rei99)
2025-07-16 15:38:00二创侵权是版权方决定要告才会找你中国是党会来主动抓你 这差距比海沟还深
作者:
ithil1 (阿椒)
2025-07-16 15:39:00其实中国还有粉丝主动举报这种魔幻操作
作者:
hosen (didi)
2025-07-16 15:40:00你是不是不知道,日本战过二创的历史,从告死你到灰色地带到法律有条件允许大家给业者是最后建立一个默契
作者:
ithil1 (阿椒)
2025-07-16 15:41:00比你知道多了好吗w 连著作权法都不懂的他国人不用跟脑筋正常的台湾人解释,反正逻辑不在一个线上
作者:
hosen (didi)
2025-07-16 15:44:00某知名游戏发售某大腿,告诉所有二创,我没发售前,后几个月通通不准二创,谁二创我告谁,就真的一个二创都没有
作者:
chuckni (SHOUGUN)
2025-07-16 15:44:00你是不是不知道现在选择权还是抓在版权方手上,版权方真的要管你脸贴网络都不行,任天堂几年前就针对过库巴姬二创下过公告了,有没有错不是你来替企业决定
作者:
chuckni (SHOUGUN)
2025-07-16 15:45:00争这个没意义,那些鼓励二创的怎么不提?不要只会讲一边支持论点
作者:
ithil1 (阿椒)
2025-07-16 15:45:00笑死,要告=/=侵权,法律判决没下来前你敢说他侵权?这种见解真的不要出来说你懂
作者:
ithil1 (阿椒)
2025-07-16 15:46:00从来就没人说绝对自由,你别在那边给我偷换概念。还是你觉得二创不被抓波告就等于绝对自由?你是不是支国来的?
作者:
efkfkp (Heroprove)
2025-07-16 15:48:00你不用扯二创灰色法律之类的打乌贼战拉,我就问日本跟台湾有没有因为写色情小说被本地判刑关押服刑的啦
作者:
jojojen (JJJ)
2025-07-16 15:52:00这就4人家常说的洗地ㄇ?0.0
作者:
efkfkp (Heroprove)
2025-07-16 15:53:00一直在那边扯绝对自由就很好笑,谁跟你承诺欧美日本台湾要给你绝对自由的?自己虚空打靶
作者:
s50189 (咕噜米)
2025-07-16 15:59:00倒是中国人真的很擅长利用他人的自由 吃干抹净没在跟你豪洨
作者:
hosen (didi)
2025-07-16 16:25:00怎么反观台湾现在进化到反观日本了讲什么绝对自由不就偷换概念,日本跟中国的创作环境哪个更自由不用多讲了吧
作者:
efkfkp (Heroprove)
2025-07-16 16:39:00笑死,找很久但你没点进去看齁?松文馆事件一审是出版社长判刑一年缓刑三年,编辑作者各罚五十万,最高法院最后判决是社长罚150万,无前科纪录,案由是公然散播猥亵物仅以40%网点遮盖性器官,后续该出版社与作者仍然继续进行十八禁出版与创作,请问人家谁进去关了?@hosen说话啊
作者:
ithil1 (阿椒)
2025-07-16 16:59:00笑死,某h又在偷换概念,成人漫画跟二创有半毛相关?猥亵归猥亵,侵权归侵权,这他X哪里有可比性?还是在hosen心中,二创作品=成人猥亵漫画?这证明心中有什么看什么都是什么吗?继续告诉我二创已经侵权的依据啊?
作者:
Kt51000 (kt51000)
2025-07-16 18:00:00中国洗地仔真的无孔不入
作者: bearwang1016 (胖熊) 2025-07-16 18:06:00
整天讲绝对自由的那批人概念就是不是跟粉红一样满口言论自由当令牌骂人祖宗 却不知道有羞辱罪一样跟道德底线啊
二创只有原版权所有者能认定是不是违法,其他第三人包括公权力都没资格说话,因为这是“私权”,会说一样就是没有私权观念,来自不保障私权的地方,QED
二创属于灰色范围,你可以写信去问版权持有人可不可以使用,有取得授权自然就是合法有人气的作品版权持有者没另外成立法务的话不一定有空检查世界各国有没有未取得授权的二创,所以大多没从事商业活动就不管
明知违法的事还跑去做做完还去散布,还收钱这不就自己的问题吗套句栅栏最爱的,不要违法就没事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