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得] 转型正义之路:岛屿的过去与未来

楼主: saisai9230 (小為)   2024-08-29 23:59:18
书名:转型正义之路:岛屿的过去与未来
作者:周婉窈
出版社:玉山社
出版年:2019
前言
一开始先是作者介绍,然后是书中摘要,接着是读书会纪录,最后是心得。
书中摘要不会按照书中章节一章一章摘录,而是我自己最后统整出来的笔记。
由于跟作者开了两次读书会,因此在书中摘要之后会有读书会纪录以补书中摘要的不足,
最后才是心得。
作者介绍
国立台湾大学历史学系教授(已退休)
美国耶鲁大学历史学博士
国立台湾大学历史系学士、硕士
曾任高中历史课纲修订小组委员
民间真相与和解促进会第七届、第八届理事(2021)
相关作品
《台湾史论集一:山、海、平原的历史》2024
《少年台湾史》2019
《岛屿的爱和向望》2017
《台湾历史图说》2016
《海洋与殖民地台湾论集》2012
《面向过去而生-芬陀利室散文集》2009
《海行兮的年代:日本殖民统治末期台湾史论集》2003
转型正义的定义
一个国家从专制独裁统治过渡到自由民主法治社会,
针对过去国家机器被滥用来对个人施以不当暴力(人权迫害)的情况,
以政府的力量重新予以审视和调查,追究加害者的责任,还受害人公道和正义,
给予补偿,并进行制度改革,以巩固法治、深化民主、保障人权,
确保将来同样的事情不会再发生。
转型正义的“工程”(实际作为)
一、究明真相
二、厘清责任归属(追究责任)
三、道歉、补偿、兴筑纪念碑等
四、提供受害人倾诉的平台
五、确定建立能够防止再度发生的机制
台湾:世界上戒严最久的国家
1949年5月20日-1987年7月14日,相关法律到1992年才废除
白色恐怖时期:辨识度最高的相关数据
1998年6月17日公布的《戒严时期不当叛乱暨匪谍审判案件补偿条例》因而成立的
“财团法人戒严时期不当叛乱暨匪谍审判案件补偿基金会”
2014年3月8日前统计结果
共受理 10,067案
予以补偿 7,964案
不予补偿 2,032案
回复名誉 65案
更正户籍 6案
10,067案当事人有重复,实则为8,848案
各类比例
1.通过补偿(含回复名誉、更正户籍)的案件,共有7,160人
2.性别比例
男性:6,888人,96.2%
女性: 272人, 3.8%
3.省籍比例
省籍 人数 百分比
台湾省(本省人) 3,915 54.68%
全部外省人 45.32%
福建省 704 9.83%
江苏省 待查 5.78%
山东省 待查 5.63%
浙江省 待查 4.30%
白色恐怖时期重要法令
1.动员戡乱时期临时条款(1948/05/10-1991/05/01)
2.台湾省戒严令 (1949/05/20-1987/07/14)
3.惩治叛乱条例    (1949/06/21-1991/05/22)
4.戡乱时期检肃匪谍条例(1950/06/13-1991/06/03)
以下分别说明之
动员戡乱时期临时条款
原先设定为两年半,国民大会一直决定延长。
1960年3月11日修订“动员戡乱时期,总统副总统连选连任,
不受宪法第四十七条连任一次之限制。”蒋介石因此得以连任四次,
在第五任总统任期过世
台湾省戒严令
禁止或限制结社自由、示威游行自由、言论自由、移居自由
1.作者所提出的问题一
此法根据中华民国《戒严法》而制定的,
但是中华民国《戒严法》是在1934年11月29日公布,
而当时台湾仍然处于日本统治状态,是否可直接套用,有其商议空间?
2.作者所提出的问题二
中华民国《戒严法》第一条规定宣告戒严之程序:…….,依本法宣告戒严或使宣告之。
但应于一个月内提交立法院追认,在立法院休会期间,应于复会时即提交追认。
现实:并没有呈报给当时的代理总统李宗仁,也没有经过立法院追认
违反程序正义、并不具备合法性
惩治叛乱条例
1.平民送军法审判
2.二条一等同“唯一死刑”
第二条:“犯刑法第一百条第一项、第一百零一条第一项、第一百零三条第一项、
第一百零四条第一项之罪者,处死刑。 ”原本刑法规范是7年以上有期徒刑、
无期徒刑、死刑,但是因为《惩治叛乱条例》通通变成死刑
戡乱时期检肃匪谍条例
1.民众有告密义务
2.连坐制度
3.侵犯人民的隐私、通讯自由、思想自由
4.没收匪谍所有财产
影响:“冤、错、假”案盛行
5.作者提出来的问题
《中华民国刑法》与《台湾省戒严令》有同样问题,前者在1935年1月1日公布,
7月1日实施,当时台湾仍属于日本统治,是否可以直接适用,而有待商榷?
白色恐怖案件司法流程
https://i.imgur.com/MRtb5Nb.png
以下分列说明之
1.羁押场所一:台北保密局南、北所(两栋建筑物均已拆除)
2.羁押场所二:台湾省保安司令部保安处看守所
前身为东本愿寺,现今狮子林商业大楼(台北市西宁南路36号)
3.等待审判(拟判与覆核)场所:台湾省保安司令部军法处看守所
现今青岛东路三号
4.死刑地点:马场町
原址为日本陆军所设立之“台北练兵场”
现今为马场町纪念公园
5.有期徒刑的关押处:“绿岛新生训导处”
没收(匪谍)全部财产
法律部分:没收全部财产者限于处刑十年以上
现实部分:
1.许多案例不到十年以上,甚至判刑四年都是没收所有财产
2.此法遭到滥用,导致大商人被罗织入罪,判刑十年以上
3.奖金分配情形:
30%密告奖金:密告一次即为百万富翁
35%办案奖金:“冤、错、假”案频繁
35%解库款
军事长官核定和覆议机制
法律部分:军法官判决之结果交由上级长官核定(同意判决),
不然就是覆议(退回重审),而且限定一次,上级长官不得更改判决。
现实部分:加重刑责,通常要伴随着“新事证”或者引用“其他法条”,但是都没有,
随着官员或者蒋介石大笔一挥就成了。像是蒋介石更改判决通常会批示
“应即枪决可也”;“应处极刑为要”;“均应处以极刑可也”;
“判处死刑可以”;“改处死刑”,通常批示“发还复议”,往往也变成死刑。
戒严下的生活
1.党禁
a.花瓶党:中国青年党、中国民主社会党
b.《自由中国》创办者雷震等人筹组“中国民主党”,
而后雷震等人入狱《自由中国》停刊
2.报禁(三限)
限照:禁止新报纸登记
限张:只能印三大张
限地:只能在某些印刷厂
3.禁歌
a.被认为引起二二八的联想
〈补破网〉(1948)、〈杯底不可饲金鱼〉(1949)
b.被认为描写社会残破贫困
〈收酒矸〉(1948)、〈卖肉粽〉(1949),改名为烧肉粽
解严后的社会运动
1.01987年“519绿色行动”,诉求解除戒严
结果:国安法取代“台湾省戒严令”,而且国安法规定白色恐怖案件无法重新审理
2.1991年5月“独立台湾会案”
经过:1991年5月9日调查局干员逮捕清大研究所学生廖伟程、台大研究生陈正然、
社运参与者王秀惠、传道人林银福、文宣张贴者安正光。
罪名:参与史明资助的“独立台湾会”,
前四人被以《惩治叛乱条例》“二条一”唯一死刑,移送法办。
影响:
全国抗议,学生在台北火车站静坐
5月17日立法院三读通过废除《惩治叛乱条例》 ,5月22日公布废除
5月23日行政院向立法院告《戡乱时期检肃匪谍条例》丧失依据( 《惩治叛乱条例》 ),
因此立法院在5月24日废止《戡乱时期检肃匪谍条例》,6月3日公布。
判决:依刑法第一百条第二项
廖伟程:无罪
安正光:10个月,缓刑3年
陈正然、王秀惠与林银福:判处三年至一年六个月
引发要求废除刑法第一百条运动,成功让刑法第一百条修正,最后全案免诉。
白色恐怖的加害者
嘉义前县长、官箴五院的林金生:云门舞集林怀民先生的父亲
前法务部政风司长刘展华:
1.曾经刑求过柏杨
2.逮捕过黄信介、施明德
3.2003年3月17日退休,退休茶会神秘嘉宾施明德
读书会纪录
恶法亦法?
“依法行政”在邪恶体制中是“协助邪恶”(强调“恶法非法”-尤清)
原版与增订版的差异?
1.4个月写出初版,所以有些地方不尽人意
2.2021.12.26-2022.6.5增订时间
3.参考资料:促转会研究成果、调查结果报告书、最新学术研究成果
4.增订成果:页数多了71页
第十章“转型正义会夭折吗?少年国民可以做的事”
写作理念与书写策略
1.主要读者:青少年(作者希望青少年的父母也能够读一读)
2.文字采取简练不拗口,没有太多的“学术专有名词”
3.不简化问题、也不回避问题
4.重要概念与观念要交待清楚
a.“转型正义”
b.“KMT/ROC党国体制”(不用威权体制或者权威体制)
c.“邪恶的平庸性”(The Banality of Evil)
d.Nationalism(民族主义/国族主义)
5.避免强调刑求过程
很多受刑人通常不愿意承认有被刑求过
左倾与台独之间的关系
1.在1955年之前,案件性质通常是“左倾”,
在1955年之后大多数的左倾份子都被清理了,
因而转向“台独”,在日本时代,台独与左倾有千丝万缕的关系,
因为左倾份子通常都赞成台独,所以台独一直被认为是“隐性左倾”
2.若没有228事件,台独也不会逐渐成为台湾社会主流
中华民国的特殊性
1.我们有四首中华民国国歌、两种国旗
2.1928年北伐成功, KMT/ROC党国体制才开始建立起来
3.现在的国歌是1930年才开始使用,1937年才立法通过
4.1940年才明定孙中山是“国父”
5.1955年中美共同防御条约签订,中华民国正式在台澎金马站稳脚步,
同时不能反攻大陆,但是KMT/ROC党国体制仍然对内宣布要反攻大陆,
为此继续维持戒严
KMT与CCP三合三分
1923~1927第一次国共合作(结束原因:北伐成功)
1928~1937第一次国共斗争(结束原因:西安事变)
1937~1945第二次国共合作(结束原因:日本投降)
1945~1949第二次国共斗争(结束原因:中华民国大陆地区灭亡)
1949~1992第三次国共斗争(结束原因:92共识)
1992~现今第三次国共合作
解严前夕的风暴
1979年美丽岛事件
1980年陈文成事件
1981年林宅血案
1984年江南案
台湾政府高层派台湾黑道去美国领土上杀美国人,导致中华民国与美国关系紧张,
进而逼迫蒋经国宣布蒋家后代不得接班,而后宣布解严
大多白色恐怖受害者与受害者家属在受害者出狱之后
1.找不到工作,连带陷入经济困难
2.社会支持消失甚至遭受社会霸凌
3.即使拿到补偿金之后也仍然受到社会歧视
已知身分与未知身分
1.目前不知道的身分:告密者与刑求者(警察与警备总部大小官员)
2.目前已知道的身分:审判者(军法官们)与上位者(蒋介石为首的统治集团)
政治屋顶(political roof)
1.定义:一个国民国家(nation state)需要属于自己的政治屋顶
2.原则:政治屋顶主要是指“国防”与“外交”
3.负面案例
a.图博1951年签订“十七条协议”交出国防与外交权
b.新疆、香港没有国防、外交权
问与答
Q:没有促转会的未来该是如何是好?
A:转型正义做不下去,不代表不应该坚持下去。台湾应该成为真正的国家。
Q:为什么有些人是有裁判书、案卡、公文,但是有些人却没有?
A:
1.有些人他因为管训被抓去关3年,但是没有经过审判,所以不会有裁判书,只会有案卡
和公文。若关完3年没有连带保证人,则再关3年。
2.自首减刑者与自新减刑者两者并不相同,但是他们都会经过警察制作案卡以建档,这些
人可能最后都没有被关,甚至起诉都没有,所以不会有裁判书。
3.书中讲到被判处死刑的人大约是13%到15%之间,但是这是只有算裁判书的部分,像是刑
求致死、营养不良遭致疾病而死都不算在内。
3.在公文内有提及的不一定是“受刑人”,还有证人、警察,甚至是告密者。
Q:白色恐怖时期没收财产清册上有什么特别之处?
A:
1.基本上都没有钞票和货币,极有可能被拿走
2.通常有价证劵像是股票仍然有登录上去
心得
通常白色恐怖书籍的读者都会有一个疑惑,就是我们只知道受害者身分与姓名,
但是对加害者似乎一无所知,像是这一篇文章:
https://www.ptt.cc/bbs/book/M.1708431399.A.D45.html
事实上借由阅读此书就可以得知加害者非常多,而且具有多样化的身分,
就如同我们上面所说,比较后端的加害者像是军法官和蒋介石统治集团成员,
我们都知道他们是谁,可是前端像是侦查到羁押等相关人员似乎身分相对不明,
但是这些人反而对于受害者与受害者家属来说是至关重要的,
因为这些人极有可能利用各种手段像是刑求和欺骗方式使受害者入刑;
使受害者家属受罪,但是受到当代法律像是个人资料保护法等规定,
这些人始终不被大众所认知,这也是我们未来应该要努力的空间。
作者: drpi60   2024-08-30 14:14:00
谢谢您的用心整理与分享!
作者: qien (:[)   2024-08-30 19:18:00
作者: weimr (小胖)   2024-08-30 21:55:00
作者: anidori (anidori)   2024-08-30 23:06:00
感谢整理
作者: Mediveh (马尔代夫)   2024-08-30 23:18:00
推 周教授专业 没上过他的课好可惜
作者: Magicfisher (饼干屑)   2024-08-31 12:02:00
大学有幸成为他的导生,婉窈老师真的好到爆炸,关怀自己学生不遗余力,他写文章的文笔很流畅生动,讲话就是很质朴真诚
作者: FeverPitch (Fever Pitch)   2024-08-31 14:04:00
推!加书单
作者: thinkerCKD (Cogito ergo sum.)   2024-08-31 16:28:00
谢谢分享
作者: p0pblg9876 (joe)   2024-08-31 20:47:00
作者: leannerain   2024-08-31 21:35:00
感谢分享!呜呜没上过老师的课好可惜
作者: yyj557 (yyj)   2024-09-02 21:31:00
推!!超爱周老师
作者: olp123 (ok)   2024-09-07 08:43:00
就只是一本政治书籍被日本统治时更惨,怎么不去研究那段时间的转型正义政治书籍可信度比其他类别低,而且是有关历史的另外提到228怎么不提有文献记载228的领导者是共产党员?1949-1987也是台湾经济成长最好的时代,贫富差距比较低的时代创立台积电及科学园区在日本统治时代,台湾人也只是2等公民,冤案也很多,不去研究帮助受害者跟日本诉讼?历史本来就有很多角度去看事情是否正义也不是作者所说的自以为的正义光是近代阿扁的枪击案就找不到真相更何况是是过去的案件,而且作者也不是法律专业也不是检调法官专业另外228机密文件不是要解密?过了好几年还不解密?推荐各位看乌合之众这本书,就会知道政治上常用的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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