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MrTaxes (得粥加汤)
2022-12-25 15:27:23来发表一点逆风的言论好了。
首先,就当作阿姨真的不认识字好了,那么当初资方口头上有没有说明呢?
假设,当初博客来的主管有跟阿姨说明契约的效果,没有劳健保和退休金。
或是有提出具有劳健保和退休金的雇佣契约,但月薪会比承揽的酬劳还要少。
阿姨听完之后,决定选择了可以提早拿比较多的承揽契约。
若是这样,两造合意,阿姨也没吃亏。
报导中说阿姨今年66岁,服务了二十年,也就是说当年40多岁就做这份工作。
老实说,其实不认识字本身就很难找工作。公司说不定也是基于同情心给阿姨机会。
否则差不多的人力成本,公司其实也可以找其他更年轻又识字的员工。
总之,这是一个自由的社会,本来契约就是双方你情我愿,白纸黑字为依据。
若事后有一方以自己不识字为由,推翻原本契约的内容,那么契约就没意义了。
那么大家以后还敢找不认识字的人签约吗? 正当行业的公司应该是不敢了。
所造成后续的效应就是,以后不识字的人就更难找工作了。
最后还是要肯定阿姨获得补偿,还有那位帮忙发声的律师,也博得了声量。大家都很棒。
但也要补充一下,刚刚查了近两年台湾15岁以上人口的识字率,不识字的约有1%。
大概是二十万人左右。可以确定,这二十万不识字的朋友们,以后找工作更难了。
以上逆风。
作者:
Sagitta (pantani)
2022-12-25 15:48:00这不是逆风言论,这是诡辩!因为博客来本就不照契约走了。还有预告不识字更难找工作很惯老板心态!
作者:
pshuang (中山先生忠实信徒-我爱萝)
2022-12-25 16:20:00跟识字与否无关 该给的就是要给 要求打卡 就该给劳健保不能签承揽这不是逆风 是反智
作者:
tran628 (tran628)
2022-12-25 16:31:00实务上法官会去看到底有没有从属关系,不是契约最大如果当初博客来是靠欺骗,那就违反诚实信用原则从博客来马上选择和解来看,他们也知道自己站不住脚
作者:
Jamer (没有过去的人)
2022-12-25 16:37:00契约成立的前提是不能违法
满满歧视味捏,阿姨识字,她受过一年的国民教育。但非高知识份子,这年头一堆玩文字游戏的在卖弄、愚弄单纯的人,你就是一个。补嘘回来对啊,你也说法理上。现在博客来就是用“法理上”宰割阿姨啊!因为阿姨就是不懂这些文字游戏,什么签约都没讲吗?站在劳方的立场听,就觉得“欧,没劳健保,但是有工作”老实人就会做啦啊!现在玩这招文字游戏。懂法就要帮不懂法的解读法律,而不是帮着一方剥削另一方
作者: iamsosad (..............) 2022-12-25 17:48:00
自以为公道
你去看看律师开记者会讲了什么再来发表你这堆歧视的言论
用约聘雇跟承揽合约来规避费用这早行之有年,政府机关都带头玩法律。通常会用换约让劳工造成不连续状态达三个月或六个月,只要人资懂,这样就算上法庭,劳工还是败诉。几年前邮局闹过上新闻,就是这样搞。这次这位应该是有人相助用舆论来施压,不然跟她一样惨的劳工一大堆
你到底去看记者会了吗?律师当时做免费咨询,阿姨来问的。还有你这个晋惠帝,以阿姨年纪回推,那个年代会失学有各种原因,你能幸福受教育是你父母的功劳,不代表每个人家都那么幸福,满口不识字如何之类的。你问过他们失学原因了吗?
博客来要脸所以才和解,不要脸的单位、企业多的是宁愿上诉跟劳工杠。
你既然要逆风就应该站出来开记者会帮博客来到底,而不是拿我的言论跟我斗。
作者:
brisyeh (Brisyeh)
2022-12-25 18:35:00原来劳工奴性这么强?这样是非明确的事,还有网友想帮企业洗风向!
作者:
tran628 (tran628)
2022-12-25 18:39:00会怎么判是法官说了算,只是告诉你法律上并不是博客来必定站得住脚但博客来欺压劳工二十几年,这次一爆得不偿失是真的你的论点只从契约精神跟乡民正义来二元论,明显有瑕疵
作者:
not5566 (非5566)
2022-12-25 18:44:00如果实际上做的事情就不是承揽那么口头约定也没效阿难道可以去应征一个工作说好没有劳健保就没问题吗讲好了就可以不给,那今天绝对所有人都会被承揽绑架因为资方会凹劳方是常态,所以通常不是看契约上的文字判决,而是实际工作到底是雇佣还是承揽,劳动部甚至有量表给你判断自己工作更偏那个“劳动部提醒,事业单位切勿认为与劳工签订书面承揽或其他非劳动契约,即不需要遵守劳动法令之雇主责任,造成违法情事,影响劳工权益。”
作者:
not5566 (非5566)
2022-12-25 19:00:00连员工私下都看不下去了我不觉得这是推翻合约,就是知法犯法而已
作者:
pentup (..........)
2022-12-25 19:11:00你要不要先了解一下雇佣和承揽契约本质上的不同?
作者:
not5566 (非5566)
2022-12-25 19:13:00就是不管你看不看的懂字、合约上写的是什么,通常还是以你的工作内容实际上是雇佣还是承揽来做认定,真的如你假设的博客来真的跟阿姨口头约定好了,那也是博客来知法犯法,今天也是他活该被反咬。而且我可不觉得博客来是佛心公司
我是不太信博客来的契约有瑕疵,不过这公司的人资也太散漫了,通常这类契约人员连续聘用二三年就要更换人员
作者:
not5566 (非5566)
2022-12-25 19:24:00法官也不是白痴,我们都知道资方会凹劳方,所以不是只参考合约写啥,看实际工作方式
这位阿姨情况会弄到主管?人事倾轧比较有可能,拿她的事来整肃人。
前面一大段都是你自己猜测的,你怎么不猜测是博客来知道阿姨不识字,所以才故意给他签这种合约?说不定是博客来跟阿姨说你要这份工作就要在这里签名,阿姨就签了啊。为什么你要站在博客来的立场猜测,不站在阿姨的立场猜测?你这不是逆风你只是一堆偏见
上法院谁举证谁就容易败诉,劳工可以举出自己连续工作的事实,可现实就是资方跟他的律师笑呵呵
聘雇跟承揽契约要分开区别,后者劳工签了做几十年,只要资方不出错,法官也帮不了。约聘契约有分定期跟不定期,例如一年一聘,契约里写一堆砍劳工权益的事项,但只要劳工有连续工作的事实,那就可以享有应有的权益。这位阿姨新闻中关于她合约情况不是很清楚,不过约聘跟承揽这两词汇都有出现样子,又做了几十年(?)那表示最近几年的契约应该是承揽,早年的是约聘雇定期契约。她这种事非典型雇用被资方奴用的范例,只是这次资方输的很惨,不过不是输在法院,而是舆论。
作者:
not5566 (非5566)
2022-12-25 20:28:00那是劳动部参考判例整理的,法官是法官说的算
作者:
tran628 (tran628)
2022-12-25 20:40:00你不必执著于法官有没有办法判定,实务上就是有判例可以参考,还有相关举证,例如打卡纪录,上司指挥之类的博客来律师在法庭上搬出契约精神四个字不代表必赢,因为法官判决不会只从契约精神去看所以你一直围绕在这四个字很没有意义还有法庭是给出法律判断的地方,不是给出公平正义的地方,即使博客来进入法院胜诉一样不会让社会观感比较好,所以博客来才要止血懂了吗?因为连他们都知道自己的行为站不住脚
早十多年前有的资方不太熟悉,用中断一个月方式意图使劳工造成不连续,可后来法院判决认定劳工有连续事实之后中断的期间被加长,邮局那案例就是劳工被切断达三个月,邮局案子最后如何没印象,资方手法当然会更新这边不多说,劳务承揽印象是之后开始流行,这比约聘雇还狠,约聘雇还在纠结雇主跟雇员关系,劳务承揽则变成甲方乙方,没劳基法的事。
作者:
not5566 (非5566)
2022-12-25 22:26:00请问有没有邮局的关键字,想找来看
作者:
Nusat (Nusat)
2022-12-26 00:12:00我觉得两方都有问题, 博想省钱, 阿姨自称文盲但也无法验证但诉诸舆论的结果就是...大家一定会挺阿姨XD其实更好奇的是...既然20年没劳健保, 那...有缴税嘛XD
1.陈律师被解除委任了。 2.现在对阿姨也是怒其不争
作者: z2wen (aa) 2022-12-26 01:20:00
以法的角度来看,阿姨不太能赢,但舆论正盛,博客来也活该
作者:
sindy520 (Sindy)
2022-12-26 03:28:00你这不是逆风,是当劳基法塑胶,以前旧制好多劳工都是得这样欺负
你文字就是歧视不识字的人!如果不是家境困难,谁愿意不识字、谁愿意一辈子当清洁工?我国还有很多劳力工作没有教育程度的要求,你会理所当然的讲出这种话,只是以管窥天!大叔,是你^^
作者:
impose (向左走还是向右走)
2022-12-26 07:55:00契约解释不拘泥于名称,契约名称虽然叫承揽,但契约内容、公司的各项规定都是跟雇佣相当的话,法院仍然会解释成雇佣契约,这点在实务上已经发展的很成熟,法官并不是像乡民想的都是法匠,看标题写承揽契约就会认定是承揽
笑死,我特地跳出去看这是不是LAW版,结果真的是Book版。
作者:
onsun (棉被~)
2022-12-26 08:15:00问题不是签承揽契约 而是签承揽省钱却让她像雇佣一样工作因为法律会依实际工作情形判双方为雇佣关系 也就是博客来不只道德无良 法律上也明显欠她钱 所以才理亏马上谈和解吧而且不识字的人会比年轻人清洁做的更差吗?为什么会觉得同工不能要求同样的福利 因为你不识字 雇用你是给你机会..而且这种工作性质本来就偏爱用长辈因为他们稳定而且当你举出和工作成果无关的事跟员工说 当初是我给你机会 你通常是他的所有机会中最烂的一个
作者:
zippers (继续累积实力♂)
2022-12-26 09:27:00逆风个屁,<假设>开头其他都不必讨论,所有的讨论立基于不确定的事实,是要讨论什么,另外,先去搞懂雇佣承揽契约的区别再来逆风比较好,如果这个案件有你说的契约自由,巴拉巴拉,那就不会有一堆律师与法律人发文了……by法律人
作者: s1an (vul3m4) 2022-12-26 10:32:00
这案是假承揽真雇佣 而且还是薄刻来自己签的约
我记得的邮局那案件有十年以上了吧,而且这种都是劳工被各个击破,甲劳工胜诉同单位同工作的乙劳工不见得会会援引判例,一切还是看法条,每个契约各自抠字。我确定被中断1个月的已有法官判例,劳工被认定不定期约雇,引的是民国93年的案件。劳资双方主要在劳基法第九条攻防。其实这应该去法律版问,八卦版太乱。约聘、约雇、劳务承揽都不一样,虽然身为资方鹰犬不过还是提一下,至于详细的还是要自己做功课,也希望年轻人要懂得保障自己权益。不要期待有这位阿姨的好运。
作者:
pshuang (中山先生忠实信徒-我爱萝)
2022-12-26 13:09:00陈律师FB有契约 自己去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