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得] 读《所罗门王的指环》-对于自然的热爱

楼主: lokazdszone (人一月刀俞)   2021-02-03 13:17:38
读《所罗门王的指环》-对于自然的热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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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约圣经列王记第四章第三十三节(kjv):“And he spake of trees, from the cedar tree that is in Lebanon even unto the hyssop that springeth out of the wall: he spake also of beasts, and of fowl, and of creeping things, and of fishes.”这就是能跟动植物说话的所罗门王。而身为动物行为学家及1973年诺贝尔生理学或医学奖得主的 Lorenz 相信这种能力,因为他自己不需要靠魔法戒指就能做到。
对真实的坚持
在序中作者就提到,他会写作这本书是因为虚假糟糕的动物学著作之充斥,令其愤怒,因为这会对读者灌输多少错误观念是无从计量的。固然在创作上有其自由,例如文学也会有背离于事实的创作,像是拟人化把人的意志加诸在动物之上,甚至有不少伟大的文学都是这样做的,但是作者认为艺术家们应该都清楚地知道:“他们所表现的哪些细节不是真相,这是他们的神圣责任。”接著作者说:“大概再也没有比用诗的特权来掩护自己对事实的无知,更违反艺术、更使人轻蔑的了。”(这种利用某种抽象的领域做为自身无知而遁入其中的行为,令作者不齿)而身为科学家,作
者宣称他要做的就是科学家的工作:严格纪实,将真相予以呈现。
其实有很多观念,不只可能是以讹传讹的谣言,更可能是披着科学外衣的伪科学的观念,比如说常见如自然定律般的:异性相吸,作者在饲养一只取名为 Jock 的雌穴乌时发现,其竟然对于作者家的女佣进行追求,就像正常的雄鸟对待伴侣一样,或是另一只雄鸟把作者当作雌穴乌,想引作者进入其所造好的窝等等,基此进而破除了这种“迷思”,即为书中科学观念普及之一例。
自然的魅力及其模样
作者对于自然的热爱(虽然他是动物学家且这本是动物学的著作,但其中也有提及昆虫及植物,所以我认为他爱的对象不仅及于动物),就在这本书中毫无遮掩地表白。如前所述,作者认为无需透过艺术创作,自然本身所彰显的样态,对他而言就已经很美了。
先说前面提及的穴乌,穴乌的婚姻很有趣,配偶双方无论有什么争执一定站同边,简单来说,看人不看事,对外砲口一致,夫妻之间是没有啄序(鸟的社会性阶级)的,配偶之地位于社群中是相等的,只不过有一条潜规则,没有公鸟能跟比己位高的雌鸟结婚。而更有趣的是,作者饲养的穴乌群中原先的领袖,被外来的浪子穴乌打败屈居第二后,新王所看上的弱小穴乌原先都是要看其他鸟的脸色,然而因其与新王的结合,使得其地位窜升至顶上,而这让这只弱小穴乌趾高气昂起来,也就是作者观察到这只小穴乌大无畏地走向原先在餐盘用餐的旧王,旧王竟也默默让位。而且这
只弱小穴乌在认清自己的地位之后,不像一般高等穴乌对属下的容忍,一有机会牠就把从前比其高上的鸟辱骂一顿。诸如此类对于动物的描述,充斥于书中,虽然都是拟人化的形容,但是作者的解释却是:“你大概觉得我太把动物“人化”了?也许你不知道我们常说的‘人性弱点’,实际上比人的历史老得多,它常常是我们和其他的高等动物所共有的特性。相信我,我并没有错把人的特性加在动物身上,正相反,我只是想指给你看,一直到今天,我们人的身上还存留下很多很多的动物性呀!”
像是这种“很像人”的例子,也可以从作者养的一只母鹅看见,这只母鹅是一窝六只小额中的生还者,其他只都死于肺病,而这只母鹅就在鸡群长大,即便时候到了替其配了漂亮的公鹅,这只母鹅却看上了一只公鸡,整天向牠示爱,又不许牠和其他母鸡配对,整天吃醋,而从头到尾公鹅都不被放在眼里。在我来看这个现象就好像人的社会中,自我是的形象是从他人对己之眼光建立起的一般(我说好像,是因为我不晓得今日动物学的研究进度,不敢断言)。
而更为人所熟知的,莫过于本书所提到的印痕(imprinting)。是一只刚破蛋的小雁鹅,直愣愣的盯著作者看了好久,作者原先想把这只小鸟托给白鹅养育,却万万没想到自己已经成为了雁鹅妈妈,被放在白鹅软热的腹下的雁鹅发出了:“vee-vee-vee”的声音,纵使白鹅以:“哥安-哥安-哥安”的声音安抚也没用,小雁鹅钻出来放声大哭跑开:“普嘘普-普嘘普-普嘘普”,这是遭到遗弃的悲鸣,作者仍把小雁鹅放到白鹅腹下,小雁鹅还是摇摇晃晃的快步跟上并带着悲鸣,之后作者把这只小雁鹅取名为“玛蒂娜”,并负起鹅妈妈的责任予以养育,这不仅是印痕发现的经过,ꐊ]可以在这个过程中发现到作者对于生命的关怀与爱。
身为动物学家的 Lorenz ,饲养了非常多种动物,而他提到这些动物带给他的快乐,并无熟多熟少,“...牠们使我觉得自己和那默默运行的大自然,又重新建立了交情。”或许我们偶不时想养动物的这种欲望,就像作者所说的是因为:“人类为了得到文明和文化的超然成就,就不得不有自由意志,更不得不切断自己和其他野生动物的联系。这就是人所失掉的乐园,也是人为文明不得不付出的代价。我们对于世外桃源的向往,不外是我们对这条断了的线头所表示的一种半知觉式的依恋。”
道德与武器
这是本书末章的章名,我认为是很贴切的表达了本章的讯息,即其所探讨的问题:为什么对于同类,狼或狗这种比较凶猛的动物,反而会自我约束,也就是打斗胜败分晓后,败方会将颈子(最脆弱的地方)露出,而胜方仅系将利齿距离败方颈子不到一英寸而已,却绝不会出击使得对方致死?相对地,看似无害的斑鸠与家鸽被放在密闭空间中(原先欲使其交配),却是双方打斗后,败者头、颈、背的毛被拔光且血肉模糊濒死,即便要逃走也被胜方打落继续被啄击,就像凌虐一般?
作者提出演化论上的解释是这种约束是随着动物身上的武器一同发展的,“...如果狗和狼不顾后果,毫不在乎地咬著同伴的颈子,并且真地将牠推摇至死,那么不用多久牠们就要灭种了。”,这也就是为什么作者将本章的章名取作:道德与武器。于此我们也可见得人的天真,把自身的想像加上价值观套用在自然的动物上,才会有坏的大野狼,和平鸽这种天真产物。
而在最后,虽然是动物行为学家,然而,人不外乎是一种动物,Lorenz
不忘提醒人类,我们武器不长在身上,不是演化而来,而是出于自由意志制造的,所以并没有随着武器演化发展而来的本能性约束,“...没有这种禁忌,人类一定会用自己创造的东西毁灭自己;因为我们没有本能可以依赖,我们必须有意思地培养出这一类的约束和禁律。”作者引用他在1935年发表以《动物的道德和武器》为题的文章之结论:“我们将来总会碰到作战的两方都有能力将对方歼灭殆尽的一天,也许有一天我们人类自己就会分成像这样敌对的两个集团。到时我们是学鸽子呢?还是学狼?整个人类的命运可能就决定在这个问题的答案上。”
在本书德文出版的1949年时已经见及核武器的威力,此后虽然没有核战的发生,但是核子威胁的程度持续升高,冷战时期的军备竞赛到即便是后来减低军备的协定,这个威胁仍然高涨,至今这个世界仍然没有脱离国际上的核武恐怖平衡,尤其在现下这个时刻的核武所具备的破坏潜力已经不晓得能摧毁地球上人类几次了。一个动物学家在动物学的著作上给我们的警示,过了70年,我们还不反省吗,人类?
附注:虽然 Lorenz
曾加入纳粹并接下大学主席职务,然其于事后是感到后悔的。另外应注意者为,当时的科学知识跟今日的科学知识也有相当的落差,当不可以后见之明予以漠视过往之果实或是迳将昔日之成果盲目地套用于当今。如同颜圣纮教授之评论所提及之部分可以为例:“但是谈到狗与狗之间的交互关系时,劳伦兹认为由于“每一种狗含有狼血统的差异”,造就了狗在性格上的差异。这点可能并没有被现今科学所支持。动物的性格具有非常大的个体变化,除了来自亲代的遗传贡献之外,还可能受到胚胎发育时期的表征遗传因素,以及日后因环境或与其他动物的交互关系所形塑。”(见
颜圣纮,找到人与动物的最适距离:《和动物说话的男人》评介, https://opinion.udn.com/opinion/story/7492/3411844)
https://vocus.cc/article/6007c98efd89780001ad7847
作者: Tangut (七下挡象)   2021-02-04 12: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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