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骆以军在自己的粉丝专页上发布了一篇贴文
https://www.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2933214790070654&id=100001464856940
看起来是在帮曾经参加过自己小说课程,即将于逗点出版《女神自助餐》的刘芷妤宣传新书,但内容却耐人寻味……
另外,因为事主开放转出噗浪,这边追加另件讨论:
日前划下句点的字母会企划《字母会Z》中,
骆以军在篇章里原字原句引用了网友在部落格中的读书会心得,中间提及的成员也毫不易名
https://www.plurk.com/p/norndo
合作参与的企划成员姑且不提,出版社如果知情还同意出版印刷,在没有与原发文者沟通过的前提下,这种作法真的没有侵权吗?
读者心得成为作者的作品梗概,被作品中的小说家拿来自嘲回复,听起来很实验性质,但发生在白纸黑字里,实在是让人以后再发表心得前都会有点疙瘩啊……
想听听大家对这些事的看法,
文学价值与作品引用、挪用到底怎样的程度是合理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