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问题]寻找喜欢但已绝版的书的管道?

楼主: GLPLy (王者右手的荣耀)   2016-09-22 23:47:38
著作权法 第48条
供公众使用之图书馆、博物馆、历史馆、科学馆、艺术馆或其他文教机构
,于下列情形之一,得就其收藏之著作重制之︰
一、应阅览人供个人研究之要求,重制已公开发表著作之一部分,或期刊
或已公开发表之研讨会论文集之单篇著作,每人以一份为限。
二、基于保存资料之必要者。
三、就绝版或难以购得之著作,应同性质机构之要求者。
该条之主体限于文教机构
所以图书馆复印是合法的
私人复印是违法的
恩......请不要公开说自己这么做
另外著作权的存续时间原则上是作者死后五十年
所以除非是古籍,不然纵然绝版,通常著作权还是存在
作者: hwider (海里的星辰)   2016-09-23 10:57:00
只好开间图书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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