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 这样的‘诗人’余光中

楼主: sitifan   2016-07-22 18:39:04
陈鼓应原先任教于台湾大学哲学系。1972年12月4日,他和王晓波及一些学生效仿李白关
怀国家的强大统一问题,在台大举行“民族主义座谈会”,宣传中国统一等主张,后被捕
。释放后他无法教书和工作,曾出版过《存在主义》、《庄子哲学》、《悲剧哲学家尼采
》、《古代呼声》。他给人“一个激烈的自由主义者”印象,沉寂多年后因发表评余光中
的系列文章声名大振。 
  陈鼓应与余光中不存在个人恩怨。十年前,他们同是《文星》的作者。余光中给人的
印象似乎也是自由民主人士,可《狼来了》发表后,陈鼓应改变了看法,并把他的作品全
部找来细看,发现问题颇多颇大,其中最重要的是沉湎于资本主义病态生活的颓废意识和
虚无情绪、买办意识和自我膨胀。他的作品里丝毫见不到他对别人的关心,也见不到他对
社会人群有任何的关怀。他到了美国以后,看到高耸入云的帝国大厦,以及千里公路,万
里草原,他立刻就被那里的物质文明所震慑,回头想到中国的贫穷,由此产生了民族的自
卑情绪﹔又由于向美国的认同发生了阻碍,就越发对自己的民族国家产生了羞辱感,因而
有一连串羞辱祖国的文字出现。
  有了这些看法后,陈鼓应便以一个读者的身份连续写了“三评”:《评余光中的颓废
意识与色情主义》、《评余光中的流亡心态》、《三评余光中的诗》,并结集为《这样的
诗人余光中》出版。
  对《狼来了》这篇文章,陈鼓应同意徐复观的说法:这是抛给作家的血滴子。这不能
单纯从“反共”来解释:“实际上他写《狼来了》的真正动机,只是因为有一群新起的作
家影响了他的作品的市场,吸引走了他们的读者﹔只是为了维护自己的利益,他便不惜使
出迫害新作家的手段。说穿了,如此而已。”26但在对余光中诗的总的评价上,他做了徐
复观没有做的工作:“余光中的诗,不仅污染了我们民族语言,更严重污染了青年的心灵
。”文中举了大量的例子,指出余光中洋化的语言,像“耸一个拉丁式的肩”,“我是很
拉丁的”,“难为您了,真是,Signorina”,“向她,鞠了一个躬,非常意大利式的”
,这样洋化语言乃是作者过分崇洋心态所导致。27这样的例子在余光中诗中举不胜举。陈
鼓应在“语言污染的病例”的标题下,分《星空非常希腊》、《美丽的分尸》给予分析批
判,并指出他的语言夹生的部分深一层的根源如同余氏自己的告白:“我是一只风中的病
蜘蛛”﹔“我变成一个精神的残废”﹔“自虐狂的灵魂”。这种“自虐症状”如不及时治
疗,要变成什么样是可想而知的。陈鼓应还说,他的作品,大量地散播着极不健康的灰色
思想和颓废情绪。至于他的崇洋媚外,灵魂要“嫁给旧金山”,并死时以葬在英国的西敏
寺为荣……他固然常说怀念中国,但当他把中国和美国相比时,却以我们的贫困为可耻,
并以此而这样地嫌弃:“中国中国你是一场愧惭的病”,你是“不名誉”的“患了梅毒”
的母亲。
  在批余光中的诗时,陈鼓应还用了谐谑的手法:
  余光中成天在做梦,据他自己说,“醒时常做梦”(《莲的联想》),“阖眼梦,睁
眼梦”(《敲打乐》)。当然他最爱做的是“金色的梦”(《钟乳石》)。“枕一段天鹅
绒的往事,我睡着”,于是他“梦见一个王”——“天上的王”,一个“蓝眼睛的王”。
他所梦的“王”是“蓝眼睛的”,于此,其心之所向,可想而知。
  经过陈鼓应这种摘句法,余光中变成得了“梦游症”的“精神病患者”,因而陈鼓应
诊断余光中“本是‘亡命贵族’诗人失常心理的必然反射”,也就顺理成章了。
  关于余光中的“流亡心态”,陈鼓应说:
  时代苦痛摧击下的台湾知识界,近年来产生两种主流的心态:一种是中兴心态,一种
是流亡心态。中兴心态是面对现实,对不合理的现象希求改革﹔流亡心态是逃避现实(包
括逃避到色情玩乐里面),演成牙刷主义之风。
  陈鼓应认为余光中沉醉于虚名久矣,如果不着力点他一下,他是不会猛醒过来的。他
评余光中的用意之一,是希望通过对余氏作品的检讨,使他反省自己以往写作内容之非,
而能及时回头探索新步为是。因而陈鼓应在写二评时火力加足,对余光中的诗做总体的检
视,看诗人如何颓废无聊及怎样羞辱祖国。他写道:
  他说在台北“这座城里一泡真泡了十几个春天/不算春天的春天,泡了又泡/这件事想
起就觉得好冤/或者所谓春天/最后也不过就是这样子﹔一些受伤的记忆/一些欲望和灰尘
”。“泡了又泡”是自述他的生活态度﹔“一些受伤的记忆/一些欲望和灰尘”是陈述他
的生活内容。“泡了十几个春天”,就是说十多年来他只是在“泡”著虚度时日﹔“泡”
日子,便是他的失根性与失落感所产生的浮游心态。他在台湾这十几年的日子,“一些受
伤的记忆”,“一些欲望和灰尘”,甚至哀叹生活是“分期的自缢”,这恰是“亡命贵族
”的生活写真。至于他的冤屈感,显然是不实的……
  陈鼓应又写道,余光中忽而想起台湾“到冬天,更无一片雪落下/但我们在岛上并不
温暖”,和美国“比起来台北是婴孩”、“台北凄凄切切,完全是黑白片的味道”。他还
认为中国文化是“蠹鱼食余的文化”,他要“焚厚厚的二十四史取一点暖”,他说“中国
中国你是不治的胃病”、“中国中国你令我早衰”。在这里陈鼓应用的仍然是摘句法,而
不管全文的主旨和上下文的联系,这样就轻而易举得出余光中既不爱台湾本土也不爱中国
的结论。其实,正如颜元叔所说,对某些官式的爱国主义者而言,余光中“不治的胃病”
这些话是“失败主义者”的泄气话。但是,余光中敢于把这些话写在纸上,为自己以及许
多其他的人作心灵的见証,这是够勇敢够爱国的了。余光中是一位真正的爱国的人(至少
这首诗的表达是这样的),他爱中国深,感触深,深得简直接近绝望:“中国啊中国你逼
我发狂。”他又说:“中国中国你令我早衰。”无疑的,《敲打乐》的前半部充满著国耻
感、羞耻感。但是,这首诗后面有个转变——“我的血管是黄河的支流/中国是我我是中
国”,这显示余光中的民族心不仅没有死,而且像火山一样愤怒与激烈。颜元叔说余诗后
面的转变,很重要,可陈鼓应“摘句”时有意忽略,这在一定程度上愚弄了读者。
  当然,陈鼓应的文章并非一无是处,他认为包括余光中在内的现代诗语言“流入怪诞
费解的地步”,还独具慧眼指出《莲的联想》的伪浪漫主义,均有发人之未发之处。但陈
鼓应文学功底不足,对诗歌的艺术规律尤其了解不多,因而常常误读余光中的作品。他的
“余光中论”,在演绎推理过程中,经常断章取义,以偏概全,甚至为了自己论証的需要
把余光中的诗句进行拼接,这样就难免曲解余氏作品的原意,这样得出来的评价当然不会
公允。对余光中,陈鼓应还有乱扣帽子的嫌疑。比如“灵魂嫁给旧金山”,原文是这样的

  荡荡的面包篮,喂饱大半个美国
  这里行吟过惠特曼,桑德堡,马克·吐温
  行吟过我,在不安的年代
  在艾略特垂死的荒原,呼吸著旱灾
   老■死后
  草重新青著青年的青青,从此地青到落矶山下
  于是年轻的耳朵酩酊的耳朵都侧向西岸
  敲打乐巴布·狄伦的旋律中侧向金斯堡和费灵格蒂
   从威奇塔到柏克丽
   降下艾略特
  升起惠特曼,九缪斯,嫁给旧金山!
  正如黄维梁所说,60年代,金斯堡于美国西岸的旧金山崛兴,新一代的诗人颇有把美
国诗坛的风骚领过来之概。九缪斯是希腊掌管诗歌的女神。“九缪斯,嫁给旧金山”指的
就是这美国诗坛的事。余光中并没有嫁给旧金山,因为他对中国的感情太深厚太浓烈。他
与中国连在一起,中国使他不快乐,也使他快乐。《当我死时》(1966)一诗也说:
  当我死时,葬我,在长江与黄河
  之间,枕我的头颅,白发盖著黑土
  在中国,最美最母亲的国度
  在这里,不是陈鼓应戴着有色眼镜看到的余光中以葬在英国的西敏寺为荣,而是以葬
在长江与黄河之间为荣。中国是“最美最母亲的国度”,这哪里有半点崇洋媚外的影子!
至于“患了梅毒依旧是母亲”,陈鼓应只见“梅毒”而不见“母亲”。患了重病的母亲仍
然是母亲,这是一种爱之深也恨得深的情感,不能单拿“梅毒”二字做文章。
  陈鼓应的文章发表后,引来一片喝彩声。孔无忌《一个历史的对照》,用百年前留学
生的心情和余光中崇洋媚外的心态作对比,感慨“今天的台湾”有人“把自己降在所有外
人的脚下”。田滇的《我也谈谈余光中》,从另一角度批评余光中的动机与心态。寒爵的
《床上诗人颂》,用余光中的“警句”写了两首打油诗。但也有反对的声音,如吴望尧攻
击陈鼓应批评余光中所用的不外是一套对岸的专用名词,他认为对付不同意见,“木棍不
够,就用铁棍”,这种木棍加铁棍式的批评,重复了余光中《狼来了》的错误,同样是对
乡土派作家的一种恐吓。
  陈鼓应在香港也有知音。香港左派除再版陈鼓应的书外,还有这样一些喝彩文字:
  细读一下陈氏书中所摘引的余氏诗作,我想任何人都不能替后者的买办颓废意识作出
任何的辩白,它们充分表现了中国传统的帮闲文人(身兼文化打手之职)恶劣可鄙的嘴脸
和陋习。
  一口气读毕之后,使我对陈氏顿然改观,他让我们看到一个处于逆境中的知识分子充
满虎虎生风的战斗精神及独立不阿、不谄媚权贵,敢为广大人民说话的气概。一句话,是
值得我们鼓掌、欢呼的。
  这种评价显然属情绪性反应。刊登此文的刊物深受大陆“文革”极左思潮的影响,这
从该文的末尾也可看出这类文章粗鄙化的倾向:“补记:在此向设计《这样的诗人余光中
》一书封面的杨国台先生致敬。你‘操’得好!你也够姜!”
  如果说,余光中《狼来了》是从意识形态出发,那陈鼓应是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
,离开文学主旨对余光中进行道德审判,以証明余光中的“头”就有问题,没有什么资格
去检查别人的“头”。陈鼓应和余光中这一正一反远离乡土文学的极端笔战的例子,充分
証明这场论战“是一场文学见解上没有交叉点的战争,只是两种相对立意识形态的对决”
作者: luciferii (路西瓜)   2016-07-22 19:12:00
彭歌、余光中、银正雄都仇台仇得出名..
作者: YouthSouth (xenitis)   2016-07-22 19:38:00
网络文章是否应注明作者与出处?
作者: antonio888 (安東尼)   2016-07-22 20:16:00
余光中还没死呀..那真是蛮长寿的耶.应该也有90岁了吧不简单...看到余光中居然还在教书写作耶.身体应该不错真是非常不简单..那个年纪还能这样真的太不简单了
作者: femlro (母猪教谋神异端审问官1.5)   2016-07-23 19:40:00
余秋雨比较屌
作者: antonio888 (安東尼)   2016-07-24 11:19:00
刚看完文.才发现这篇文章是在批余光中.而不是在吹捧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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