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qq204 (好想放假...)
2025-03-18 14:42:341.媒体来源:
联合
2.记者署名:
袁志豪
3.完整新闻标题:
她骑车压人孔盖弹跳飞高摔死 永康区公所需国赔
4.完整新闻内文:
许姓妇人骑车行经台南市永康区国光五街,因人孔盖导致机车弹跳飞起失控自摔倒地,伤
重不治死亡;家属主张人孔盖与路面未齐平,向永康区公所请求国家赔偿。法院认定人孔
盖设置与许姓妇人死亡具有因果关系,判决应赔偿许姓妇人国小女儿41万5286元。
判决书指出,许姓妇人2021年9月10日下午5时许,骑车行经台南市永康区国光五街道路由
东往西方向行驶,至国光五街、昆山街之交岔路口处时,因见前方林姓女骑士欲左转昆山
街,许妇紧急煞车,往左侧闪避,过程中辗压国光五街车道上设置人孔盖。
由于人孔盖未与路面齐平而有凹凸,凹处深度与路面相差约1公分,许妇机车因辗压人孔
盖弹跳飞起并失控自摔倒地,许妇往左侧倾倒,头部、身体与对向吕姓女子驾驶的轿车左
前车头、左前轮发生碰撞。
许妇倒地后持续向前滑行再撞击到林女机车车尾,许妇因此受到头部与下肢多处擦挫伤与
双侧耳漏并口部大量出血、颅颜损伤、中枢神经损伤并大出血等伤害,经送医急救,于同
日晚间6时43分不治死亡。
许妇女儿当时年仅7岁,许妇家属向台南地院新市简易庭提出国家赔偿诉讼,主张国光五
街道路人孔盖与路面未齐平,属于公有公共设施设置或管理存有欠缺,与许妇骑车失控自
摔倒地伤重不治死亡结果,具有相当因果关系。
许妇家人主张,永康区公所应依国家赔偿法第3条第1项规定,负担损害赔偿责任;林姓女
骑士也有未于30公尺前显示方向灯并礼让直行车先行的过失驾车行为,应依民法负担侵权
行为损害赔偿责任。
许妇女儿事发时年仅7岁,尚有约13年受扶养权利,许妇丈夫及母亲则依据丧葬费支出、
精神慰抚金各100万元,以及已经领取的强制险给付50万元等,主张许妇女儿、许妇母亲
、许妇丈夫分别请求赔偿178万8216、61万9000元、50万元。
法院审理时,永康区公所辩称许妇家人并无举证国光五街道路设置、管理有何欠缺,亦未
指出与车祸事故因果关系;本案经送请台南市车辆行车事故鉴定委员会、覆议委员会鉴定
、覆议,均无法认定许妇失控摔倒原因为何。
杨姓女目击证人虽证述,许妇跌倒是因骑车行经路面凹凸的人孔盖而自摔,但杨女当时距
离事故现场大约100公尺,以一般正常视力,实难以清楚辨明前方行车状况及所处确切位
置;且她说许妇疑似于第3、4人孔盖位置发生弹跳,既称“疑似”,显示指证显有推论臆
测成分。
另依警方制作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图显示,许妇机车刮地痕起点,位在现场图所有人孔盖北
侧边缘更北边,与最接近的人孔盖东西间隔约1公尺以上,且刮地痕向西北方向延伸,依
惯性原理,机车当时应呈东南往西北方向移动,故产生刮地痕前自不会行经或接触人孔盖
。
且许妇摔倒位置已接近道路中央双黄线,与现场图中标示人孔盖有一定之距离,难认其摔
倒与行经人孔盖有关联;另依行车纪录器、路口监视器显示,无法辨识摔车位置在人孔盖
上,亦无法看出路面有高低不平而影响行车情形。
永康区公所指出,该路段平常都有车流,未曾发生过因设置人孔盖致机车摔倒情形;许妇
当时车速极快,并不断左右超车,又遇路口号志变换或闪避欲左转的林姓女骑士,于操控
不当情况下失控自摔,为肇事原因,许妇家人主张并非可采。
法院认为,本案车祸在极短时间内发生,杨姓女目击证人在对向车道目睹事故发生,仅能
辨识许妇发生弹跳情形位置大约在第3、第4孔盖处,实与常情无违,有可能是因她对于空
间、距离感受估算及判断有所误差所致,难以证词与监视器客观证据所示情形不足,即认
定其证述不可采。
法院说明,依杨女证词,许妇行经路面人孔盖出现弹跳情形后,始因重心失衡倒地;依许
妇当时有车速较快情形,自出现弹跳,至因重心失衡倒地为止,机车应仍有向前行驶,因
此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图机车刮地痕起点与最接近人孔盖东西间隔约1公尺,与常理无违。
法院认定,许妇摔倒后,身体朝左前方摔出,机车则向左侧倾倒后朝右前方滑行,益征许
妇机车是行经未与路面齐平而有高低落差人孔盖,始因路面颠簸出现不规则弹跳情形,致
其人、车受有不同方向且非均匀之外力作用而自摔倒地。
法院认为,永康区公所身为道路养护管理机关,本应尽可能维持路面平整,以维护行车安
全,纵因故未能及时施作道路养护工程重新铺设平整路面柏油,亦应促请主管机关于接近
该路段处,设置路面颠簸警告标志。
法院指出,永康区公所既未积极有效防止危险或损害发生,难认已为及时且必要具体措施
,应认公有公共设施设置及管理均有欠缺,与许妇生命权遭受侵害结果,具有相当因果关
系,许妇家人依国家赔偿法第3条第1项规定请求国赔,洵属有据。
法院审酌,因许妇有车速较快、前方路口号志已转换为黄灯亦未减速且仍超车欲抢快通过
路口等驾驶行为,应负担车祸六成肇事责任,永康区公所应负担四成;经计算负担比例,
加上强制险各赔偿3位家属50万元,许妇母亲、许妇丈夫已无余额可请求,区公所应赔偿
许妇女儿41万5286元。
至于林姓女骑士涉犯刑事过失致死案件部分,经台南地检署处分不起诉确定,难认林女驾
驶行为与车祸事故发生具有因果关系。
5.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8611368
6.心得及附注:
拖了4年才判赔41万... 台湾人命真的很不值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