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经过:
1. 本人机车与对方发财车在无灯号的十字路口对撞:
2. 双方均有保第三责任险,我方富邦,对方是第一产物。
3. 对方:无财损和车损
4. 我方:财损机车三角台歪掉、可骑但是会偏移需维修,车行估20000左右
身体:腰、背部轻微挫伤照X光无骨折,估5天可正常行动,
医药费估2000内
其他衣物与眼镜:2000
营业损失:本人从事外送,近三个月折算日薪1500左右
5.目前有疑问的是,
A.需要等到初判表一个月出来再跟对方保险员谈判吗?
因为我大概五天左右即可复原上工赚钱了,
预计5天后连络对方保险业务员,要求上开所列赔偿
共31500,这样可行吗?
B.因为被撞的是里程10万,有一些毛病的老车,
就机车财损部分可以不修然后请对方赔15000现金给我买车?
更新:
仔细说明一下,有换车打算,因为我不太可能无责
修理机车的费用势必我也要出到三到五成
如果15000不行,这样能够请保险赔我5000-10000现金让我买新车?
感谢各位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