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bitlife (BIT一生)
2021-01-13 11:34:00既然都互告了,你可以利用对方可能不知道我前面推文提的那点,一起约定去同时撤告,然后民事后谈(这点很重要),接下来再去申请上面那个理赔,对方就会得到教训了只是修车费大概没办法,要自己出,反正对方这种无赖等级,本来也要不到. 不过我猜基金向对方的追偿可能最后也不了了之,不过那和你无关了.民事后谈的原因是一般常见条款会有本人或代理人不得追偿,我不确定强制险基金算不算代理人,总之减少麻烦.既然已经发生了,双方撤告其实反而避免你没告最后在期限前被他告这种事.(撤告后就不能再告)以对方无赖的情况,这种事不见得不会发生法律应该修改成同一事件双方之一先提告,时效不到1个月应该延长一个月才合理当然你确定没肇责,就完全不用照我上面的说法,检察官最后最后可能不起诉,或者即使起诉法院判无罪
作者: Wu0521 2021-01-14 00:41:00
对方没有强制险,而且对方无意积极与你协调的话,你可以向特别补偿基金会针对你个人受伤部分申请补偿金,事故登记联单上面有特别补偿基金的电话然后警方的初判跟车鉴会自费3000元的鉴定的话,法院基本上会以车鉴会的鉴定结果作为依据喔,我个人是认为都转介调解会了对方还不愿意出面的话,就直接吉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