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民李连杰难得动怒了
今天一大早就收到一张罚单
打开一看
傻眼!
*民众检举案件(相片随附) (P.S.看起来是用安全帽上的微型录影机录下来再截图的)
*驾驶人变换车道时未显示方向灯
*违反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42条 罚1200元!!!
三字经国骂出来了!!!
如果是红灯右转.闯红灯.超速...被罚....我就认了
结果?
居然是有民众(应该就是俗称的检举魔人)刚好骑在我后面
把我从左车道切换到右车道(但没打方向灯)给拍下来然后截图出来检举
警察居然也受理并开罚
傻眼!
重点是!
那个截图里很明显只有两台机车(我与我前面的阿伯)
也就是当场只有我前面的阿伯/我/最后面的检举魔人这三个人骑三台车
大马路宽得不得了
三台车距离也拉得很开
...我就只是从左车道慢慢切到右车道...跨越白线...没打方向灯
三台车距离起码都有相隔10公尺以上 时速也不快 (那段路我都骑很慢 顶多40KM/H)
这样子变换车道没打方向灯....到底害到谁了? 有必要这样检举?
就这样要罚1200元?
气炸
感觉检举魔人现在已经跟警察串通好了
检举魔人每天都处骑车到处拍摄(安全帽上摄影机录整天)
然后回家再把可以检举的照片截图出来
交给合作的警察
警察开交通罚单的业绩与绩效拿爽爽
检举魔人赚检举奖金赚爽爽
可怜的民众
就莫名其妙被罚1200元!
简直是官逼民反!
天怒人怨了!
有人也被检举魔人害过被罚1200以上吗?
该怎么办? 有办法上诉吗?
怎样才能抓出检举魔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