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遭控拦改装车开罚刁难 永康分局:依法执行无滥权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mCFkVgIhPFE
台南一名余姓男子,日前骑乘友人的机车,行经永康区时,遭员警拦查,警方指称机车车
头上的胎压侦测器和煞车拉杆等违法改装,依法开单,但车主郑姓男子认为,器材是明定
可变更的项目,质疑警方拦查是滥权,对此,永康警分局澄清,员警依道路交通管理处罚
条例告发,依法执行,无滥权事实。
根据影片内警察开罚条款
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16条一项二款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K0040012
第 16 条
汽车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处汽车所有人新台币九百元以上一千八百元以下
罚锾:
一、各项异动,不依规定申报登记。
二、除头灯外之灯光、雨刮、喇叭、照后镜、排气管、消音器设备不全或
损坏不予修复,或擅自增、减、变更原有规格致影响行车安全。
但是根据公路总局开放机车相关设备变更的公文
https://i.imgur.com/XQG5L9W.jpg
https://i.imgur.com/NVkyPUJ.jpg
https://i.imgur.com/1qe9qda.jpg
再翻翻道路交通安全规则38及88条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K0040013
好奇永康分局是怎么说依法执行无滥权的
翻遍这些内容就知道他开罚的项目就是法规内允许变更的项目
还是觉得用路人都很好唬
不知道各位有什么看法
附上事发当时录影
https://www.facebook.com/watch/?v=14199494881940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