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30号小弟出了车祸
我想着转弯车会让直行车
想要去待转区,于是补了油门就被撞了
我承认我观念有错,下次一定乖乖煞车
对方保险理赔人打电话给我告诉我初判表写我自述超速(45km/h)
但是那个路口红绿灯旁边有速限 60km/h 的牌子
而对方肇事因素是未依规定让车,并且告诉我通常是73分
如果我申请车鉴
请问各位有没有机会拉到82或91呢?
还是只会换一个肇事原因 ex:应注意而未注意、未注意前车状况
请各位30cm为我解答,第一次发文若有冒犯请鞭小力一点,感谢各位
附上后车行车纪录器
https://youtu.be/i7AYOxpfax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