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
昨天发生一场车祸
我是直行车,对方是对向的转弯车
对方停在双黄线上
机车已经呈现左转的方向
也打了左转灯
当时我在看左右边有无来车
没有注意到对方而撞上
彼此的机车都有擦伤,但没人受伤
当下我马上说"对不起"
对方第一句只说"2000元"
最后我没理他,直接报警做了笔录
事后回到家,有电话联络他
是对方母亲接的
和对方家人说车祸的状况后
对方家人:他回来没说有发生车祸欸
我:嗯,当下他直接跟我要2000元
对方家人:他刚从精神病院出来,有精神病,别理他
我:但车祸必须写和解书才能结案
而今天又再次的联络对方,想讨论和解的条件
这次是当事者接的
我:你好,我们可以约警察局讨论怎么和解吗?
对方:干嘛,要打架哦,你要落人哦,我没在怕啦(台语)
想请问各位
因为对方是转弯车,但对方非行驶状态,是自己去撞上
肇责比例大概怎么判?
而对方不愿好好讨论和解条件
若声请调解,对方也避不见面
请问要怎么处理这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