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7月底小弟骑自行车出门运动
好巧不巧一位三宝骑士就直接从我后方追撞
警方初判表说三宝未保持安全距离。我这边是无发现过失
这应该就是说对方是100%的肇责吧?
目前她对我造成的损失就是因为骨折三个月不能工作的薪水
自行车的财损、手术的费用
大约是75000+100000+75000=250000上下
精神赔偿我是打算跟对方要2个月薪资50000左右
总共是求偿20万上下
请问我要求这精神赔偿应该不过份吧?
要是对方调解时不愿意付我这金额该给他杀吗?我个人是觉得这价位很公道了...
第一次遇到这种事情真的很没头绪
可以麻烦有经验的板友说说该怎么办吗?
最怕就是她摆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