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freedom2105 (自由2015)》之铭言:
: 先说本人是蛮赞成禁一些臭到不行 、几十年没在保养的二行程
: 举我老家隔壁邻居的一位阿伯为例
: 整台就乌贼车了还照骑不勿
: 叫他去处理一下反而被他骂说还可以骑干嘛去处理
: 有些老人家的观念真的很固执
: 回到正题
: 但是今天有一些二行程是车主有在好好保养的
: 却跟着政府的禁令一起陪葬
: 那是不是可以和政府协商
: 可以把抓排气污染的力度提高
: 然后不要完全禁止二行程上路
“法条明定出厂10年以上的交通工具,必须符合新加严的排放标准,并且要定期验车,初
次验车未过将开罚500元,超过1个月未检验或复检未过可累计再罚1500元,超过半年可再
罚3000元,经直辖市、县市主管机关再通知限期改善,届时还未完成者,就可移请公路监
理机关注销牌照。”
里面有两项概念:
1.排气未过要注销牌照
2.交通工具要符合加严排放标准
显然地第一项你也赞成了,有问题的是第二项
目前的二行程机车,是1998年的三期排放标准
2004年四期新标准出来后,就没有二行程机车再贩售了
也就是说,目前的二行程机车,全都使用20年前的排放标准,而现在的二行程车全部都是
超过15年的老车,并且连十四年前的排气标准都达不到…
让老车继续使用这么陈旧的标准
新车却得为新标准付上更多的开销
再一同享用一样的空气
我觉得这不是很公平的事
(更别说受惠的是后面的车,新车仍只能吸前面的废气…)
即使二行程车无法符合加严标准
现在禁止二行程车再上路真的还好,
每台最少都15年以上,骑也骑够本了
若真爱车,也可以报废车籍不回收,在家供著,没有硬性规定要压成废铁阿
: 例如:
: 1.规定二行程的车回监理站验排气的频率提高
: (如果过期一段期间没验就吊销牌照)
: 2.如果路上临检发现没有近期通过排气检验的证明文件就高额罚金
: 3.积极鼓励民众在路上检举乌贼车
: 毕竟一昧的反禁二行程
: 最后那些真正造成空气污染的还是在路上趴趴造
: 这样折衷的方案 是不是可以逐渐消灭乌贼车
106年统计,总到检率是72%,二行程到检率只有58%
而无论未检或未过,罚钱2000元而已,车子一样可以路上趴趴造
了不起被临检抓到排气再罚1500元而已
至于临检查核,未定检已有未定检罚则,跟排气超标是两件罚则,警方开罚的是后者,警
察在路边临检排气,对警民两方都是耗时且无效率的,我们真的要加强这个力度吗?
再者,与其增强临检、全民检举等等末流措施,从源头管制才是最有效率的做法,不但全
面,不致挂一漏万,又能减轻第一线员警的负担,让警察去做更多事,为何要反其道而行
呢?
: 也可以继续保留二行程车主们的上路权益
: 我相信真的爱车的人是很愿意为爱车多麻烦一点的
: 不知道反禁二行程协会有没有这样跟政府协商过(反年改那样都可以协商了zzz)
: 版友们来讨论看看~
: (理性讨论,小心不要带入政治色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