轿车违规遭机车乘客比中指骂“干” 检:情绪宣泄不起诉
2018-06-06 13:29
〔记者吴升儒/基隆报导〕基隆一名黄姓女子2月16日上午坐在男友机车上,突然被一辆
未打方向灯就变换车道的轿车吓到,气愤地对轿车内的简姓车主比中指骂“干”,过程遭
拍下。简男便拿着行车纪录器画面,对黄女提出公然侮辱告诉。基隆地检署侦讯后认为,
黄女受到惊吓,为宣泄情绪才会说出“干”,并非刻意侮辱对方,予以不起诉处分。
黄女侦讯时向检察官表示,印象中是简男没有打方向灯,就直接将车切进车道,差点撞上
男友机车,自己坐在后座,惊吓时反射动作喊干,没有要侮辱谁的意思。
简男则拿出行车纪录器当证据并向检察官指称,案发当时自己有打方向灯,但却被对方的
机车硬挤,后来机车乘客还骂干跟比中指,但双方都没有停下车,后续没有发生纠纷,是
自己让对方先通过。
检察官调查,行车纪录器画面显示,简男并未打方向灯就违规跨越分向线,且与黄女搭乘
的机车接近,影像中确实有拍下黄女骂“干”及比中指的状况。
检察官认为,公然侮辱罪成立,行为人在主观上需有出于侮辱他人的犯意,但若是一般的
口头禅或惯用语,未必使人感受到遭轻蔑,如果行为人无侮辱他人的犯意,只是一时气愤
脱口而出,自然不构成侮辱要件;案件中黄女因为搭乘的机车差点被撞到,心中有所不满
、紧张及惊恐,才会透过骂干及比中指宣泄情绪,虽然言词不雅,但并无侮辱他人犯意,
故予以不起诉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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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女也可以拿着该庭呈行车纪录片资料及检察官笔录,向交通队检举简男违规行驶,希望
黄女有想到这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