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多年前因为机车罚款未缴导致机车驾照被注销
后来缴清完也考到汽车驾照
不过当时已经变新制机车路考所以我也懒得去考
想说抓到罚个越级驾驶900~1800
结果上个月就被抓惹
警察是开给我 21条1款4项 驾照吊销骑乘机车
昨天去缴钱 哇靠 竟然是6000块啊
我问人员说 为什么这样不算越级驾驶
他说因为我考过驾照可是被吊销 所以开这条给我
如果我没考过机车驾照的话 就会改判越级驾驶给我
他还说我这状况刚好前天新闻有播 https://goo.gl/ZKLJgp
我查了这条
汽车驾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处新台币六千元以上一万二千元以下罚锾,并当场禁止
其驾驶:
四、驾驶执照业经吊销、注销仍驾驶小型车或机车。
意思应该是 汽车吊销归汽车无照 机车吊销归机车无照的部分吧
我觉得我有汽车驾照顶多判罚 第22条第4项
汽车驾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处新台币一千八百元以上三千六百元以下罚锾,并禁止
其驾驶:
四、领有联结车、大客车、大货车或小型车驾驶执照,驾驶重型机车。
各位大大觉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