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个月与汽车发生擦撞
对方为对象汽车
绿灯欲左转进入支线道
我方为机车
绿灯直行前进
因当时车流量大
双方皆被车子挡住视线
至路口才看到双方
我直行车机车头闪过对方汽车
但对方未停止前进而是继续往前行驶
因此对方车头擦撞我方机车左侧车尾
造成我方摔车
当下对方希望不要报警因担心麻烦
但仍请警察来一趟并119至医院就诊
求诊后诊断我方右足踝及右膝擦挫伤肿大
行走不便需冰敷消肿服药止痛
后续照流程走警局一趟并做笔录
警察提醒因有人员受伤
故需拿到赔偿金才可和解
车祸发生后16天对方才联系我方
期间完全没有任何电话关心
第一通来电一开口就是希望双方各自吞下损失
约时间签好和解书后就当没这回事了
还提到双方都有责任他不愿意负责
但车祸隔天全身疼痛不适
右膝受伤造成行走不便
上班需由同事代劳及代步帮忙
机车车损原预计待对方来电告知处理方式后
再至车行估计车损
告知对方我方损失及就医情形后
对方态度呈现消极状态
完全不想担负责任
最后只丢下一句一切给保险公司全权负责
请问各位
这样是否等保险公司联系后
再至车行修理机车?
或是直接修理再提供维修收据证明予保险公司即可
若对方及对方保险公司完全采消极态度
那是否可于6个月内提出过失伤害告诉?
再请各位提供宝贵意见
感谢大家!
要对方保险公司到车行看车损;若6个月快到时,对方被判有肇事责任却还未承诺赔偿,就先吉过失伤害,保障自己的权利;对方保险公司会等初判表出来再决定怎么赔偿
作者: cliff880528 (万恶的考试) 2018-04-11 21:35:00
反正先吉过失伤害备案 到时候法官也会要你们先行调解
作者:
Jacky1009 (是我太天真了....)
2018-04-11 21:35:00先告 然后他们会开始积极处理 然后再谈机车先修 留单据 工作损失或交通补偿一样先开证明医药费以及精神赔偿等 待保险公司出面一起呈交看保险公司愿意赔偿到多少(此时早已先提告)谈不拢就继续法律程序
感觉就是想拖,建议以最快速度进入诉讼对方才会怕。我之前是先修,看对方是要赔钱还是背过失伤害。感觉这种先拖的,最后一定会砍价,就看你的决心。
作者:
AoWsL (AoWsL)
2018-04-11 22:48:00关心有杀价吗?讲真的…如果你是要求车损及工作损失。只要知道对方有没有联络保险公司就好 。车祸当月 我是连跟对方直接通话都没有,仅短信告知而已。待对方保险公司联络与告知维修车行地址留存维修单而已。领初判表与敲定双方联络时间。除非对方是摆明完全不想负责才采取下个阶段吧(不然警局备案是做啥用的。保险公司态度消极与对方态度消极…,因为双方皆有车损问题,所以你自己也要联络自己的保险公司,也要确认对方有没有联络)
觉得不管对错伤者至上对方开车没受伤就应该要主动关心要嘘寒问暖的想法很瞎,发生事故要谈的是对错.是赔偿,不是你受伤你就有理,有保险本来就是给保险公司全权负责,不然你以为保险费缴心酸的?
作者:
SETL (Orz)
2018-04-12 01:00:00先修车留收据 初判表出来要一个月,之后应该就比较好谈了他汽车转弯撞直行机车车尾,骑士受伤,汽车驾驶应该没受伤?这样汽车敢拖应该是吃定你不想太麻烦...他如果被你告过失伤害易科的罚金应该远超过要赔你的钱吧?
作者:
TroutMVP (神鳟MVP)
2018-04-12 01:24:00希望自己吞,感觉对方可能没有第三人责任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