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op111925 (胖å)
2018-03-13 18:55:33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 85 条之 1 第 2 项第 2 款:
“第 7 条之 2 之迳行举发案件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连续举发:
二、迳行举发汽车有第 56 条第 1 项或第 57 条规定之情形,而驾驶人、
汽车所有人、 汽车买卖业、汽车修理业不在场或未能将汽车移置每逾 2 小时。”
法规很清楚写了每逾 2 小时可以迳行举发 1 次,
但我最近检举汽/机车违停时, 警方却回我“迳行举发”是只适用警察开单,
不适用民众检举, 所以如果是民众超过 2 小时检举同一违停行为就不开单。(WTF?)
想请问板上大大最近是有修法过还是有什么新的大法官释宪吗?
楼主:
op111925 (胖å)
2018-03-13 19:02:00我检举的照片都有标注时间喔, 绝对有超过2小时以上
作者:
YamagiN (海在森林中长大)
2018-03-13 19:05:00改打电话 没来就局长信箱 市长信箱让承办爽死
作者:
sfking (空白)
2018-03-13 19:08:00据我所知 民众检举本来就不能连续检举同一台车 只要它完全没移动 连隔天都无法
楼主:
op111925 (胖å)
2018-03-13 19:09:00那如果是有移动但又停回同一位置也不能举发囉?而且警察看到违规事证照片不能迳行举发吗?
法条别断章取义,85-1后面还有这个叙述:“...经举发后,不遵守交通勤务警察或依法令执行交通稽查任务人员责令改正者,得连续举发之。”也就是除非你当下马上检举,警察马上前往现场责令改正仍不听,才可以连续举发。正常你检举直到警方成案早就过不知道多久了,警察没有办法责令改正,自然后面的连续举发要件并不成立
作者:
sfking (空白)
2018-03-13 20:16:00没错啊 7-2条迳行举发适用对象是警察亲自开单
楼主:
op111925 (胖å)
2018-03-13 20:17:00所以唯一解就是我每隔2小时打一次110吗?
作者:
sfking (空白)
2018-03-13 20:18:00民众检举在细则23条有写到 同一违规行为再重复检举 不举发至于你说它有移动 但是每天停回同一个位置 若你想检举可以先拍一张白天车不在 离开此位置的照片证明非同一行为 要不然就天天打电话 打到警察烦警察本来可以在派出所飘 被这台车搞到天天出动
楼主:
op111925 (胖å)
2018-03-13 20:21:00好的~ 感谢楼上详细解答!!
作者:
sfking (空白)
2018-03-13 20:21:00心情不爽之下 自然会开单甚至叫拖吊车出马
作者:
yuxiang (Vincent)
2018-03-13 21:04:00微罪不罚了不是吗~?
作者:
Ofianse (大便人)
2018-03-13 22:16:00这直接两小时打110就好了,没来打到警察来,看看谁被凶XD
民众检举的依据是第7条之1,不是85条说的第7条之2
作者: DimlyLit (阴暗) 2018-03-14 00:48:00
两小时打一次110可以成案吧
楼主:
op111925 (胖å)
2018-03-14 08:05:00本来是怕打110会被吃案, 想说线上检举有资料比较保险看来只好照三餐打110打到车子被拖吊为止了
报警还要观察警察有无作为 我最近报警 警察根本连驱赶都没有 就做做样子走人 还要多打一次电话才认真赶人 超级被动
作者:
seamask (sea)
2018-03-15 00:19:00不是微罪不罚?
作者:
cattgirl (小喵超爱合购)
2018-03-15 03:14:00修法了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