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题发问一下
假如这篇作者的发言为真
那是不是 以后我雷残 自摔
只要随便抓一个路人 说他肇逃
不管公理 正义为何 我的医疗费就可以用无辜路人的强制险支付?
希望有人可以打我脸
不然以后还得了....
※ 引述《aquariuseric (M)》之铭言:
: ※ 引述《iem2000 (爱一遍 2000年 )》之铭言:
: : 结果到现在过完年了侦查庭也都还没开庭
: : 倒是先收到了这张
: : https://i.imgur.com/gc6rPzv.jpg
: : 对方已经先行一步用我的机车的强制险去理赔她的医药费了
: : 我整个人只能黑人问号感觉被利用 保险公司那一定会被留纪录
: : 虽然这是车祸的人的权益 但就一整个 kimochi不爽
: : 原来自摔受伤报路人甲车号可以申请理赔
: 原本想推文,但是太长所以回文
: 强制险理赔不问责任都可以先跟车祸的对造车辆申请强制险理赔。
: 至于会不会加费要看在此次事故是否有责任。无责自然不会加费。
: 没有什么叫做被利用,法规如此规定的美意在于让受伤的人可以迅速获得基本理赔。
: 上文所谓对造车,不是一定是碰撞的两台车
: 在事故联单上的都叫做对造车。
: 而能用你的申请表示你有在同一张事故纪录的联单。
: 一个基本观念
: 所谓办理保险出险是以保险处理车祸事故
: 而是否加费端看是否在车祸事故有没有责任
: 要把办理保险出险与隔年加费分开看
: 文邹邹的说结论
: 强制险受伤的人可以直接以单据申请“基本”的医疗费用。
: 而是否加费与车祸事故责任挂钩并非是否有赔钱给对方
: 有责任加费
: 没责任不加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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