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Biker板的板友大家好!
小弟在去年的12/18上班途中遇到一个危险驾驶的JBubu,当下其实蛮不爽的,但想说算了
,不要当场跟他起争议,事后再检举他。一般来说,基于在台湾两轮是相对弱势的族群,
在不严重影响到其他用路人的情况下,我通常就算了,但像这种自己不爱惜生命,还枉顾
其他用路人安全就不用跟他客气了!
危险驾驶
https://youtu.be/t3SsEBeiR0o
闯红灯
https://youtu.be/-qwJqyLATY4
短短五分钟内就违规两次,另外在行驶中不打方向灯骤然变换车道数次,因为跟该车距离
过远录得不清楚、难以举证就没放影片了。
闯红灯在12/25就收到大同分局的回信。
而危险驾驶一直没收到回信想说大概是举发失败了,直到1/6才收到万华分局的回信。
之后板友若要检举违规车辆,除了要拍清楚外,建议检举时引用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
我想这样做除了让警察单位方便,成功的机率也会比较高。
良好的用车环境需要大家共同维护,面对这种目无法纪的驾驶一定要让他痛付出一次代价
,让他们减少在路上害人的机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