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42 条
汽车驾驶人,不依规定使用灯光者,处新台币一千二百元以上三千六百元
以下罚锾。
关于这点,一千二不算轻,非高速公路超速也是一千二起跳,但是,执法人员根本不会举
发这项,偏偏这项危害行车颇深。
就算检举也是得到不受理,因为违规事项不明确,是该好好检讨检讨了。
这条可以拿来检举没开灯汽车开雾灯,尤其后雾灯 很容易成但是远光灯、前雾灯就会逆光很难完全拍到车牌
作者:
g80123 (麦考姚)
2017-12-05 22:21:00除了雾灯真的难开
楼主: jackkcaj (陀螺) 2017-12-05 22:32:00
主要是开远灯造成行车困扰。检举又不易成立
作者: roe1986630 (洛小龙) 2017-12-05 22:48:00
戴夜间用偏光镜有用吗
作者:
wjc223 (å°å¤ªé™½)
2017-12-05 23:07:00回roe,这样不会连正常的车灯都看不明显而导致危险吗?还是你意思是装在镜头上的?
作者:
Hans2479 (Grossdeutsches Reich)
2017-12-05 23:51:00鬼岛真的很可悲 警察执法不彰 人民赌烂 只能靠检举自救还时常救不了
作者:
yayaorz (压压殴啊继)
2017-12-06 00:20:00我都检举晚上没开大灯或乱开雾灯的 很好成案
作者:
akay08 (Ara_K)
2017-12-06 01:12:00中华民国警察哪有什么正义,有正义就不会被叫作贼头了
作者:
Ofianse (大便人)
2017-12-06 03:01:00雾灯超简单,红灯停在他前面5到10公尺,转头录影回去截图调对比,车牌就出来了
作者:
MELOEX (MELO)
2017-12-06 03:39:00楼上 调过的照片会被接受吗
前几天提醒一位太太他开到远灯,结果他说他知道,这样比较看的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