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先前刚好停红灯时录到有机车闯红灯就顺手检举了
但警察回复如下:
交通警察大队: 第四分局交通组: 亲爱的市民您好,您于106年8月18日向本
局局长信箱反映意见,经交由本局第四分局查处答复如下:
(一)有关您检举重机车于106年8月18日21时47分许行经本市南屯区文心路1段
与大墩七街路口时闯红灯一案,审酌所提供之举证影像显示该车违规行为属实,
惟经查该车号牌与车籍资料不符,为避免举发衍生执法争议,恕无法举发。
(二)感谢您的来信,敬祝平安快乐,台中市政府警察局第四分局敬复。
承办人:交通组 巡官詹益森 联络电话:04-23892026 106年9月5日
请问这样意思是指数据库里查到的车牌所属车型与拍到的车不同吗?
这样警察会再进一步查证车籍不符的原因吗?
如果不会的话, 不就是一个大漏洞吗? 违规被检举都爽爽没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