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案例比这惨...
去年有天晚上下班时撞到一位妇人
当时是雨天,妇人撑伞用冲的横越马路
由于她撑伞是斜撑,且是暗红色伞,伞面面对着我的行车方向
变成是她没看到我的车就冲过来,而当我发现她时,距离根本不到一公尺
雨天距离不到一公尺,根本煞不住就直接撞上
妇人脚踝开放性骨折,轻微脑震荡
开刀休养复健大概八个月才能比较正常走路
我只是轻微擦伤,车子没太大问题
说点气愤的话,雨天撑伞伞面对者行车方向直冲横越,完全就三宝无误
说更难听我还怀疑是想要造成假车祸
我方主张车祸点离斑马线约70公尺,应走斑马线,且车祸点是双黄线,行人不得穿越
对方不知道另外去哪量的,主张下车点离斑马线101.02公尺,可不走斑马线
天知道这妇人要走多斜,距离多长才能有这距离,根本呵呵
初判表,事故鉴定皆判定行人错比较大,该死的机车应注意而未注意
大约是人7车3
车祸鉴定委员会时,委员还直接呛对方
“我不管你到底离斑马线几公尺,那边是双黄线就是不能穿越,你还穿越就是你的问题”
对方家属一开始气焰嚣张,呛说知道我在哪上班,想跑也跑不掉
还拉一堆政治及地方人物出来说他都认识,暗示我方小心点
还说妇人一个月薪水好几万,表示也会要求连带的薪水赔偿
直到知道事故鉴定出来人错比较大就超客气的说
“我们也不是那种人拉,人没事就好了拉.和解书签一签就没事”
我这边除了强制险赔对方十多万之外,我还另包万元红包给她,当作安慰金
只能叹自己当时没保第三责任险,不然其实一毛钱都不用出
结论,记得保第三责任险
懂些基本的交通规则很重要...
路上记得避掉三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