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今天经过花莲新生桥的时候,被开了一张有点令人疑惑的没两段左转罚单
以下是该路口的简图(看标线应该没有理解错误吧?),所以可以理解成这是T字路口吧?
http://i.imgur.com/wpwPNIX.png
前段禁行标线与机慢车专用道
http://i.imgur.com/U65uvNw.jpg
中半段禁行标线
http://i.imgur.com/rld8CJC.jpg
后半段地上标线与灯号(不意外又没机车路权变右转专用)
http://i.imgur.com/M6Yxq40.jpg
http://i.imgur.com/Dngd30w.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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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从新生桥下桥要往左转,刚好红灯所以我在停止线前面的停等区
打了左转方向灯之后,绿灯之后就跟着地上标线还有灯号左转,
(只有三种显示:圆形红灯、圆形红灯+右转箭头绿灯、左右箭头绿灯同时亮)
看了一下文末列的相关规则我理解是可以直接左转,
且因为灯号与标线关系无法进行两段式左转的动作。
被拦下来的时候跟警察说设置互相矛盾误导用路人,警察就一直跳针有两段左转
的牌子依法就要两段,那个箭头灯号是给汽车看的,我问他那机车要看哪个绿灯?
他又回去跳针了有两段牌子依法就要两段左转。
查了网络新闻那个牌子是近几年新设的
最后罚单上用的法条让我更困惑了
《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48条第一项第二款:不依标志、标线、号志指示。
我找不到有哪个规定标志>标线&号志,如果有麻烦告知我,当作$600学到更多。
《道路交通安全规则》交岔路口因特殊需要另设有标志、标线者,并应依其指示行车。
标志与标线矛盾时要怎么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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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查到的相关规则,有漏掉还是引用错误麻烦告知
《道路交通安全规则》
第99条
机车行驶至交岔路口,其转弯,应依标志或标线之规定行驶;无标志或标线者,
应依第一百零二条及下列规定行驶:
《道路交通标志标线号志设置规则》
第65条
机慢车两段左(右)转标志,用以告示左(右)转大型重型机车以外
之机车或慢车驾驶人应遵照号志指示,
在号志显示允许直行时先行驶至右(左)前方路口之左(右)转待转区等待
左(右)转,俟该方向号志显示允许直行后,再行续驶,以两段方式完成
左(右)转。本标志设于实施机慢车两段左(右)转路口附近显明之处,并配合
划设机慢车左(右)转待转区标线。
第176条
行车方向专用车道标字,设于接近交岔路口之行车方向专用车道上,得视需要配合禁止
变换车道线使用。
用以指示该车道车辆行至交岔路口时,应遵照指定之方向左弯、右弯或直行。
本标字为白色变体字,自该专用车道之起点开始标写,标字之前方应标绘指向线,每隔
三十公尺标绘一组,连续至交岔路口。
第206条
二、箭头绿灯
(一) 箭头绿灯表示仅准许车辆依箭头指示之方向行驶。
(二) 在未设行人专用号志之处,直行箭头绿灯准许行人直行穿越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