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式造成噪音”,可罚6000元到2万4000元,“以一种我们民众不会去检举的心态开单吗,
: 明明就应该要开第16条,为什么要故意开43条?”
: 对此,台中市警局第六分局协和派出所副所长刘德芳表示,按照规定可用警棍辅佐,专设
: 消音器的排气管没办法以警棍伸缩插入到达底部。警方解释,拆除消音器的合法与否,不
: 一定要由环保局陪同,因张先生的排气管音量过大,他们罚的是拆除消音器,而非制造噪
: 音,所以不需要有专业仪器检测。
安真,孩子的教育不能等
请先搞清楚什么是消音器,什么是排气管
排气管 包含 消音器 消音器=\=排气管
现代4T车款排气管跟消音器部分是做在一起的
http://0rz.tw/xlyF1 (koso排气管)
但2T年代,一些车款并不是在一起的
是分为膨胀室与消音器(尾管)两个部分
http://0rz.tw/g8jq1 (NSR膨胀室)
http://0rz.tw/9RMbw (NSR尾管)
http://i.imgur.com/evwd2.jpg (NSR全段管)
或者是排气管与消音管做再一起,但消音器是可以拆的形式
http://0rz.tw/2UkX9 (B1的消音管积碳清理)
老车甚至透过更换不同的消音管,可以做出不同的引擎出力
http://0rz.tw/cD4uK (B1消音器的不同种类)
http://forum.jorsindo.com/thread-2111309-1-1.html (美的排气管)
喔? 这些改装又合法了??
当然,其实无论是以往或是现代,都存在着"车越吵越会跑"的错误观念
所以更早期时,一些土改车,就会透过拆除消音器的方式,增加心灵马力
道路交通处罚条例43条,是民国64年的"飙车法条"
http://0rz.tw/VEcHb
第四十三条 (汽车驾驶人之处罚-危险驾驶及噪音)
机器脚踏车驾驶人,在道路上以超速、蛇行,或仅以后轮着地等危险方式驾车
,或拆除消音器造成噪音者,处三百元以上、六百元以下罚锾;
因而肇事者,并吊销其驾驶执照
(此为民63道路交通处罚条例,非现行法条,请注意)
这法条是用来抵制飙车的,不是用来只抓改装的
但如今四行程年代,这种消音器与膨胀室分离的设计,根本就不存在了
因为四行程没有膨胀室,排气尾管本身就是一个大型消音器........
(新款那些底排便当管太复杂就先不提了,而且便当跟尾管都有消音功能)
所以严格说起来,这些人都是"改装排气管",并不是"拆除消音器"
而排气管 依法 是属于可以改装的部分
http://forum.jorsindo.com/thread-2468013-1-1.html
况且"制造噪音"这部分,环保局有非常明确的标准与规定
https://noisecar.epa.gov.tw/public/car1.asp
噪音并不是说 "阿你的车好吵"、"你的排气管可以捅到肺" 就可以开罚的
举个例:BMW S1000RR,原厂排气管噪音超标,进口商是透过改装蝎管才验过
所以到底是不合法的去装原厂管,还是不合格的去装改装管 ???
讲白一点 43条 目前执法状况,根本就是在滥权状态
因为目前的认定标准就是,警棍进得去 等同拆除消音器 ????
那卡车怎么办? 别说消音器了,整只手都捅的进去咧!!!!
(这条法律是汽机车都包含的,我没有乱扯法律)
道路交通处罚条例 43 条
汽车驾驶人,驾驶汽车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处新台币六千元以上二万四千
元以下罚锾,并当场禁止其驾驶:
五、拆除消音器,或以其他方式造成噪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