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早上出了一场小车祸,
我是直行车,
旁边有一台水泥车在灌浆,但他不影响道路先不谈。
我在距离4~5m有看到脚踏车
当下速度约莫有40~50之间而已
但是那脚踏车突然往左偏
我煞车不及就撞上去了= =....
撞击点的位置其实已经蛮内线,
倒的位置也离安全岛没几公分了。
当下把车子拉起来因为压到乘客的脚,
脚踏车完全没事他一爬起来马上把脚踏车抬去路边放。
我的左手、左大腿后侧有擦伤
然后眼窝狂喷血
那位脚踏车驾驶说:没事啦血擦一擦没事就回家啦!
血赶快擦一擦没怎样就走啦!
没事啦!
我跟乘客大骂他= =
他一直跳针说现在说这没用啦没事就回去啦!
本来想说拿个医药费看他有没有诚意之类的
结果他又说报警啦报警比较快
于是我就报警了
结果警察一来他的说词就变了,
开始说我骑太快、他只是要闪边边的水泥车balalala~
后来我先去医院擦药再约去警察局做个笔录,
我先做的笔录,当他听到我说我的时速他又在后面说不只40啦!
反正笔录做完之后就等一个月后的调解吧=_=
只是今天去估车..
三角台 龙头 轮框 轮轴心 车壳这些等等的都要换掉了
估完约莫8500.....
想必他是不可能全赔了不过我的车还是要修阿!!!!!!!!
唉想到觉得好烦喔...ToT
这种肇事责任到底该怎么算阿..
遇到这种脚踏车三宝把马路当自己的在骑真的要远离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