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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7-13 14:27 联合报 记者邱琼平╱即时报导
现行公路法第75条规定,机车所有人逾期未缴纳汽燃费可开罚300元至600元,立委郑运鹏
等人提案修正,增列欠款金额须累计达到900元以上,主管机关才得以开罚。立法院交通
委员会今天初审通过公路法第75条修正草案,最快下个会期讨论通过后实施。
郑运鹏指出,公路总局今年3月寄发101、102及103年机车汽燃费缴纳的逾期处分书,总计
118万件处分书,其中101度年有15万3646件不符合法定程序,甚至出现欠缴167元被开罚
600元的情形。
郑运鹏表示,过去机车汽燃费并同行照换发时开征,没有机车逾期缴纳汽燃费的问题,但
取消换发机车行照后,有不少民众陈情因户籍地址和居住地不同,常无法如期收到缴费通
知导致逾期未缴,若受罚不只是徒增民众困扰,对以使用机车代步的劳工阶层来说也是负
担。
郑运鹏说,目前机车汽燃费收费方面,50CC机车使用人每年缴300元、125CC机车使用人每
年缴450元,但根据现行规定,机车所有人未依规定缴纳汽燃费,逾期未满一个月缴纳可
罚300元;逾期一个月以上缴纳者可开罚600元,引发民众困扰。
由于民众反映与陈情,郑运鹏等人提出公路法第75条修法,增列条件必须欠缴金额累计达
900元以上,主管机关才得以开罚,今天立法院交通委员会初审通过,但因本会期周五结
束,下会期会进一步讨论。
感觉这是不错的政策 300元没交 罚600 有点不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