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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6-22 10:42
〔记者陈钰馥/台北报导〕乱开车门导致车祸将开罚!立法院交通委员会今初审通过“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部分条文修正草案”,新增汽车驾驶人停车时,驾驶人或乘客未依规定开关车门而肇事者,可处1200元以上、3600元以下罚锾。
运将已告知乘客 仍肇祸、罚乘客
草案也规定,出租车驾驶人或租赁车辆驾驶已尽告知义务,乘客仍未依规定开启或关闭车门因而肇事者,则处罚该乘客。
民进党立委叶宜津建议,有时并不知搭乘出租车的乘客身分,未来要处罚开车门肇事的乘客,主管机关应研议处理方式,莫让出租车司机平白受罚。
交通部路政司副司长王穆衡说,过去“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对于乱开车门导致车祸没有罚则,仅道安宣导,但成效不大,有鉴于乱开车门肇事案件层出不穷,本次修法特新增罚则。
此外,民进党立委陈欧珀所提出的行人过马路时,低头滑手机可罚300元提案,初审时则因交通部反对而未通过。
对此,王穆衡指出,过马路滑手机在执法上有困难,究竟低头几秒?要滑多久?或只是看一眼算不算违规,因执法困难,将采道安宣导方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