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PO节哀
1.依民法第196条:修理材料以新品换旧品应予折旧。
2.依行政院颁定的“固定资产耐用年数表”之规定,机器脚踏车之耐用年数为 3 年。
3.依财政部颁定的“固定资产折旧采计算方法”,机器脚踏车每年折旧率为千分之536。
以上不足一年,是按月比例折算,不足一个月,概以一个月计。
简单说 原PO碰倒别人FT6,应负100%肇责,原PO也同意FT6车主开出的以下修复单
总金额 8,940 元,假设其中材料费 6300元,剩余是工资2640元,而FT6自领牌日
到被碰倒,共计 4个月又2天 ,原PO应赔付的金额是
6300-(6300×0.536×5÷12)+ 2640=7533元(5个月零件折旧1407元)
记得把FT6换下的零件拿回来,若没太严重的伤放到露天转卖,大概还能补回个
1000-2000元。
下次续保时,千万记得加保第3责任险,30万财损,一年只要1000多啊
※ 引述《asd7535 (小柚姑娘)》之铭言:
: 前几天我路边停车擦撞到路边的一台机车
: 他报修 Sym三阳HZ15V3(ABS)
: 前挡板总成2180
: 右侧盖1600
: 后架总成1480
: 内箱800
: 排气管护片1500
: 右侧条1000
: 右把手配重380
: 总共8940元
: 想请问这价钱是否合理?
: 他说是全新刚买的
: 送回去买车的机车行报的价钱
: 麻烦各位帮看看~感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