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问题] 报修 Sym三阳HZ15V3(ABS)

楼主: augutos1894 (augutos1894)   2016-04-19 06:21:08
原PO节哀
1.依民法第196条:修理材料以新品换旧品应予折旧。
2.依行政院颁定的“固定资产耐用年数表”之规定,机器脚踏车之耐用年数为 3 年。
3.依财政部颁定的“固定资产折旧采计算方法”,机器脚踏车每年折旧率为千分之536。
以上不足一年,是按月比例折算,不足一个月,概以一个月计。
简单说 原PO碰倒别人FT6,应负100%肇责,原PO也同意FT6车主开出的以下修复单
总金额 8,940 元,假设其中材料费 6300元,剩余是工资2640元,而FT6自领牌日
到被碰倒,共计 4个月又2天 ,原PO应赔付的金额是
6300-(6300×0.536×5÷12)+ 2640=7533元(5个月零件折旧1407元)
记得把FT6换下的零件拿回来,若没太严重的伤放到露天转卖,大概还能补回个
1000-2000元。
下次续保时,千万记得加保第3责任险,30万财损,一年只要1000多啊
※ 引述《asd7535 (小柚姑娘)》之铭言:
: 前几天我路边停车擦撞到路边的一台机车
: 他报修 Sym三阳HZ15V3(ABS)
: 前挡板总成2180
: 右侧盖1600
: 后架总成1480
: 内箱800
: 排气管护片1500
: 右侧条1000
: 右把手配重380
: 总共8940元
: 想请问这价钱是否合理?
: 他说是全新刚买的
: 送回去买车的机车行报的价钱
: 麻烦各位帮看看~感恩!
作者: mike42 (123)   2016-04-19 08:29:00
撞别人车就折旧,撞自己车就恢复原状
作者: qooqoogb (V-Force)   2016-04-19 08:58:00
楼上怎么啦…心情不好吗
作者: coppi (JOSIPA LISAC When a man)   2016-04-19 09:01:00
机车车主有上网的话随便查查也会要求恢复原状,真以为闪得掉那一千多吗?
作者: lug0391 (lug0391)   2016-04-19 09:09:00
恢复原状,是恢复车祸当时使用的零件状态,旧变新就是有得利,所以时务上当然可以算折旧,原PO的说法是正确的上法院,法官也几乎是会照这种方式来处理的不是闪得掉,是本来就不必赔折旧的钱,你可以说不合理但规定就是这样。
作者: rfvgy458   2016-04-19 09:27:00
太专业 我只好给个推
作者: Marzzze (Marzzze)   2016-04-19 09:32:00
年轻人果然就是年轻人 一堆时间话说我也可以主张你要负责帮我恢复原状 爱找便宜二手请去找一模一样的"折旧"零件装上来 反正弄不回来就告你嘛
作者: lug0391 (lug0391)   2016-04-19 09:41:00
楼上,你这种作法根本经不起考验,就是因为要避免碰到楼上这种心态,所以政府才会明订“折旧比例”计算方式,一定会有人说不公平,但这就是法院判决的准据
作者: passjames (我不是种子)   2016-04-19 10:06:00
所以为了8940跑法院?时间成本真廉价
作者: cmq29 (cmq29)   2016-04-19 10:20:00
跑法院是划不来,但至少a大提供了资讯,避免车祸被人当羊宰
作者: onceheart (c(^ w ^)a∫)   2016-04-19 11:09:00
所以反过来说 超过3年车被撞 就算要求恢复原状 折旧算下去的话 那不就几乎拿不到多少钱?
作者: asd7535 (小柚姑娘)   2016-04-19 12:12:00
真是太感谢您如此细心回应。
作者: boafans (包子不理狗)   2016-04-19 13:03:00
这不就是前几篇有看到 说要恢复原状文章的解答> <
作者: koiopolo2 (K)   2016-04-19 13:32:00
可是这里有案例是这样http://tinyurl.com/gpbckpg标题 : 撞坏老爷车 回复原状太贵 肇事者败诉所以应该丢给对方去"恢复原状" 自己换新就要算折旧?
作者: boafans (包子不理狗)   2016-04-19 15:57:00
"肇事者:买较新的车赔他 竟被拒" 这又该怎算 @@
作者: Marzzze (Marzzze)   2016-04-19 16:55:00
不要再误导了好吗?先搞清楚回复原状的定义~你以为凡事赔钱了事就好?实务上是怎样 撞一次就知道看过很多案例都不是照楼主这样说的耶 ㄏˉㄏˉ等你进老车坑再来说实务吧
作者: allend9297   2016-04-19 17:03:00
如果交通工具是用来营业用或者是通勤用就有营业损失与交通津贴的项目可另外求偿
作者: alexyuya (AlexYuya)   2016-04-20 03:24:00
专业
作者: FrancoFF (FrancoFF)   2016-04-21 14:43:00
专业 很有帮助 推推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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