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个月才能告过失伤害,过了半年就没得告,态度不好,你就只能找个比他凶,比他有力
的人士来跟他谈,不然通常这种益 会皮皮的。
※ 引述《dan0311 ()》之铭言:
: 不好意思,本人上个月发生车祸
: 简述一下发生过程
: 我是直行车 我方车道塞车轿车排一整排,我骑在慢车道
: 对方由对向左转进入我方车道从两台轿车中间冲出来,我左方视线都被汽车挡住反应不
急
: 撞上。
: 想请问我发生事故后半个月有打电话问对方是否要和解,他说等一个月初判表出来在说
: 上礼拜初判表有出来,很奇怪的是现场没任何号志我却有这则条款(
:
: ),结论对方应左转未让直行车,肇责较重
: 结果打去给对方问有没有要和解,他态度很不好说 要马就等六个月在找他谈(六个月
不
: 就不能告了?)不然就现在告他,然后说要我别在打给他
: 我只想要对方赔偿我修车费用,毕竟车祸谁都不想发生,好来好去
: 请问有人有类似经验吗?我实在不想搞的很麻烦,谢谢拜托各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