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问题] 叫料后反悔

楼主: FantasyNova (F.N)   2014-09-10 23:06:03
看原PO事件叙述:
一、
依照一般交易习惯,我觉得还是会推定契约成立,除非原PO有明确表示要保留是否购买的
意思。相关法条的部分民法153条第1项的默示可以参考。
那你的行为就是契约不履行的部分去处理。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B0000001&FLNO=153
二、
如果真的要主张契约不成立,则店家也能试着主张民法245-1条第三款,请求损害赔偿。
(主张的部分,大概是因为叫货或退货造成的损失)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B0000001&FLNO=245-1
三、
至于要怎样解决这次事件,方法前面满多篇都讨论过了。
我觉得能否退货,还是答应老板的两千元,都是原PO跟老板的合意,
这些都是另一层面的问题。
四、
前面有主张适用消保法相关七天鉴赏的部分,我认为是困难的,
网购按性质,算是要约引诱,车主指定特定物请商家代购,要解释像一般网购一样会有困
难,访问购买成立的空间不太大,访问买卖是采用推销的方式,除非一开始就是用访问买
卖,才会整个都适用。
结论
基本上我认为是老板比较站得住脚,如果原PO觉得老板提出的两千元条件,不划算。
那最简单的应该就是照原本的契约合意买下来(或者安装)。
当然要怎样解决民事上的事情,当然也是双方合意的事情,就试试看。
至于原PO与出卖人(车行)间, 出卖人(车行)与供应商间,是二个分别的买卖契约。
如果没有民法上各款法定的瑕疵担保问题,诈骗问题,买卖交付(银货两讫)之后,
材料行不给退也是很正常的。
这边的能退也只是材料行愿意再次合意解除原来的买卖契约,双方回复原状而已。
※ 引述《onset78953 (乂翎月乂)》之铭言:
: 前几天 原厂前叉开始漏油 牵去车行 建议我整组换掉
: 我便口头希望他们帮我叫原厂前叉
: 一边跟朋友讨论 朋友建议我干脆换改装精品
: 今天早上前往车行想叫他帮我取消叫货
: 他就说已经到料了不能退 叫我一定要装
: 不然就要给他约1/2的钱(约两千) 承担屯货风险
: 我想问
: 1. 车行叫料是真的没办法 退回给材料行或公司?
: 2. 我这样应该只有道义上过不去 不需负担法律责任吧
: P.S 车行一直强调他是调货来的所以没办法退回
: 个人是觉得我既没用过怎么可能不能退
: 而且是原厂的东西 又不是客制精品
: 虽说道义上有点过不去
: 目前是想直接撕破脸 再也不去那间车行
: 所以上来请问各位大大 前辈
楼主: FantasyNova (F.N)   2014-09-10 23:07:00
如果有本板有道长前辈帮忙纠错,非常感谢...
作者: hikki430 (自决建国救台湾)   2014-09-10 23:12:00
纯粹觉得你这篇看了很讨厌嘘
作者: snowcoat (excess)   2014-09-10 23:14:00
简单扼要推 备份再推
楼主: FantasyNova (F.N)   2014-09-10 23:15:00
(摊手) 的确白白付两千是最蠢的解决方式 ~其实我根本不想写成这样,但讨论问题也只能这样了。毕竟找消保官也是讲这些给你听阿 XDD
作者: snowcoat (excess)   2014-09-10 23:18:00
我比较期待拿19条问消保官会得到怎样的解释 XDDDDD
作者: hellosoap (蟹老板)   2014-09-10 23:21:00
学长专业!
作者: eleanoe3 (藍月)   2014-09-10 23:39:00
我只想讲,原PO装改装品,差异绝对没有比原厂优秀那么多就算有,也是在特定程度的操驾才会显示它的优势
作者: Bizcuit ( 饼)   2014-09-11 01:08:00
认真推
作者: dennis99 (dennis99)   2014-09-11 07:49:00
这篇观念正确推~~一堆人搞不清七天犹豫期间的适用前提
作者: snowcoat (excess)   2014-09-11 09:09:00
其实不是搞不懂 是不想懂 自己是店家的时候就超懂了
作者: pTTer00 (红茶拿铁)   2014-09-11 10:43:00
作者: kevinkle (悲痛脸庞)   2014-09-11 12:51:00
这边比较有探讨的感觉 推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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