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在2/26骑机车 撞到一名 骑脚踏车过斑马线的妇人
我朋友确信自己没有闯红灯,是看到绿灯才起步的
当时妇人是在较远的那条斑马线上 正要过马路
妇人做笔录的时候坚称是我朋友闯红灯
无奈路口监视器居然没有连线,至今各说各话
对方在送急诊后后脑勺有流血外,检查后确定并没有脑震荡
当天可以回家休养
不料对方却说有鞭甩症候群的后遗症 要做复健等治疗
要求我朋友赔偿10万元
几经约谈 念在我朋友才刚出社会 降为5万元
包括慰问金5万 ,复健全部的费用12150
如果不照这个金额赔偿 就要立刻提出刑事告诉(很明显就是在以刑逼民)
我朋友一直强调他没有错 他的确是绿灯 路权在他
没有想到对方冲出来 今天没有监视器画面可以帮他说话 他也很无奈
他已经先赔偿对方急诊时的医药费六千多块
很有诚意想要解决,但不希望有狮子大开口的情况发生
(强制险已经过期,赔偿需全部自费)
不知道这种无法厘清是何人责任的车祸
怎么样赔偿 是最合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