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7/14 【高雄新闻中心/综合报导】 来源:今日大话新闻
▲汽机车燃料使用费7月开征,可就近公路监理机关或便利商店缴纳。(图片来源:高雄
市政府/提供)
2014年自用汽车、机车燃料使用费7月开征,缴纳日期自7月1日起至7月31日止,车辆所
有人应于期限内缴纳。如车辆已不使用,可洽监理机关办理机车报废登记。
苓雅监理站蓝站长表示,民众接获缴纳通知单后,仅需依总计金额缴费即可,如需分开
缴纳可就近至公路监理机关或便利商店(统一、全家、莱尔富、来来OK)分别补单分开缴
纳,另外前年度尚未缴纳的机车燃料使用费,将于11月份通知补缴,民众如想提前缴纳,
可一并补单缴纳。
此外,政府持续推动十年以上老旧机车报废措施,民众家中如有老旧已不再使用的机车
,而且无违规纪录、无投保汽机车责任险、无排气检验及无正常换发行车执照等纪录,可
至各地监理机关办理机车切结报废登记,依法免缴汽燃费。
高雄市区监理所冬所长表示,为方便民众缴纳汽燃费,政府提供多元缴纳方式,除可持
缴纳通知书至金融机构、邮局、便利商店或驻地各监理机关的代收公库缴纳,也可透过电
话语音转帐、利用电子公路监理网(http://www.mvdis.gov.tw)点选“汽车燃料使用费
”内的“查询及缴纳(可线上转帐)”或金融帐户约定扣款等各种管道缴纳,不须另负担
手续费(信用卡缴费要收手续费)。
http://www.times-bignews.com/Html/?1927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