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马路被撞 骑士没责她有责
作者: 记者邱瑞杰╱基隆报导 | 联合新闻网 – 2014年5月31日 上午3:04
基隆市洪姓男子骑机车行经复兴路时,闪避不及,撞上横越马路的林姓妇人,双方互控伤
害。但检察官认为,林妇违规,才是车祸主因,依法起诉,声请简判,至于洪男,没肇事
责任,不起诉处分。
检警调查,21岁的洪姓男子去年11月8日晚间8点多骑机车载刘姓友人,行经复兴路82之2
号前,当时71岁的林姓妇人想要到对面路边的清洁车丢垃圾,从他前方约6公尺处窜出,
横越马路。
洪男发现林妇出现在车道后,虽紧急煞车,但仍撞上,人车倒地,双方分别受伤,由于事
后未能和解,互控过失伤害。
洪、刘都指出,林妇穿越两辆路边停车,跨步横越马路时,只朝右侧看对向是否有来车,
并没有朝左边看,才会没有注意到洪男的机车已经驶来,导致车祸发生。
检察官认为,事故路段的复兴路双向车道间画有双黄线,行人不得穿越,林妇违规横越马
路,并导致洪男受伤,有过失伤害罪嫌。
另依公路总局基宜区车辆行车事故鉴定会提出的分析意见书指出,肇事路段速限50公里
,安全煞停距离是24.5公尺,林妇在洪男机车前方约6公尺处冲进车道,实在煞车不及,
难要他负担肇事责任,不予起诉。
温馨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