搬来这边租屋处3楼已经快一年了 本身有一台脚踏车
当初房东说脚踏车可放楼下楼梯间
我看大家都有放(旁边大约两三台)
我也将脚踏车上锁放楼梯间大概快一年了
这一年来因为工作 也比较少骑 以至于车有点漏气跟外观脏污
前几天下楼时 看到贴一张纸写
"本脚踏车已经近一年无人骑 若为有主人请在此签名
若为无主人 将在6日后被迁移至他处"
我也立刻签上名了 结果隔天来一张
"废车请勿占车位 请移走"
本栋旧公寓 无管委会 想当然尔 也没什决策
想请问 我只是近一年忙没骑 所以放在那
我看其他住户也将车子放在那 或许他们较常骑吧
请问关于第一告示 无论脚踏车是否有主人 乱移动至他处 是否可以报警失窃
有几个点
1.写纸条人无具名 也无说明何种状况可停车 , 我为何不可停?
2.就算他说明 也具名 但应该也无什效力吧??
我也是住户 难道常骑的才可放楼梯间 不常骑的就不能放??
那何谓常骑? 何谓不常骑??
本来不想签名作回应的 想请问各位版友 是否有遇到类似问题
该如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