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bisecret (bi板专用匿名帐号)》之铭言:
: 之前跟人讨论一篇文章
: https://www.ptt.cc/bbs/WomenTalk/M.1550141584.A.811.html
: 里面有提到LGB与T的矛盾,其中讨论有提到一个点,是文章中很明显是L与G的回应,而没
: 有问过任何B的意见就把B归类在一起,这其实是不公平的。
: 不提及前面女性主义与T的矛盾,主要想知道B是否与L、G其实有相同看法
一开始阅读原PO撷取的片段的确是觉得矛盾。但完整看完整篇文章后反而觉得与其
说是矛盾,比较像是挣扎。
我不知道自己是不是B,但我个人还满认同完整文章的内容(除了标题有点杀人以外)。
这篇文章让我想到以前一个蛋糕店老板拒绝卖蛋糕给同性恋者,被法院以歧视之罪
判决,上诉后又以自由为名翻盘的争议事件。
※
文章中的论坛的主要目的是讨论要把性别平权的概念丢到现有的“法”里面时会遇
到的矛盾与立法上的困难。当现有法的立法基础是由性别为出发点,去定义需要特
别保护的妇女与女孩时,就开始讨论到“跨女是不是女”的问题。因为女男在现有
法中的权力不同(所以有女权团体),如果一个人的性别可以随意转换,或者因为把
很多种认同性别的方式丢到现有的法中,所引发判定上的摇摆不确定,是有可能面
临混乱的结果。
当然,以B的眼光来看,平等对待就好了阿,给予跨女朋友们相同于妇女与女孩的权
力与资源就好了。但是就是因为跨的特殊性,加上很多定义性别标准不一,“性别
”的定义就开始复杂与困难。当基本的定义开始模糊,法的存在就等于虚设。
或者,又以B的眼光来看,干脆把性别这东西拿掉,不论什么种类的性别为何,都享
有同样的权力、资源与保护。那会不会遇到更不可预期的状况?我不知道。
法的存在,是为了分配资源与限制权力。因为人生而不平等,因为资源有限,所以
要“法”这个分配机制来让这个不平等可以趋近平等(理想中)。所以优先工作就
是要分门别类定义出优先级,才能分配到公平。(法也是管理的工具,有效率的
管理免不了要分类贴标签)
不管是丢进各种新的性别定义,或者是把性别定义拿掉,都会遭遇矛盾与困难。况
且要在完全不同,而且还有可能是还不完整的基础上重新立法,这绝对是一大挑战
。所以文章中这个活动在讨论这样的状况。
而法需要严谨的定义,也就不能怪他们钻牛角尖了。
以上是“法”里面的问题。
※
第二个问题是“政治正确”的恐惧。当世界浪潮都在往性别平权的方向推送的时候
,稍微不一样的声音马上就会被贴上了歧视的标签而被淹没,才认为跨性别运动是
一种霸道的男权运动。
这也是我以前看到在讨论性别友善公厕时想到的问题:虽然我们对于自己的性别认
同有绝对的自由,但当这个自由侵害到他人的自由的时候要怎么办?
也就是,虽然你认为你自己是女性,进入女厕,但是我不认为你是女性阿,我本能
的感到害怕。接下来就是我没得选择,离开这个女厕,或是忍受不安的感觉跟你一
同使用这个空间,否则会被贴上反对性别平权的标签。我想这个不安应该不是来自
歧视。我不歧视男性,但也会害怕男性跑入女厕。因此文章才说‘被迫接受男性进
入我们的约会对象群(dating pools)和日渐缩小的空间。’
也就是说有种“我认为我是女性,你就要认同跟接受”而否定了“你可以自由决定
要不要接受我的认同”的观点。这就开始背离了“包容”的精神。
“跨女的朋友们就是跨女,不是女性”的声音被贴上了拒绝性别平权的标签。但也
许他们意思只是“我们就是不一样,不是等级上的不一样。”
不一样就是不一样(请BGM陶喆的不一样),硬要混成一样,说不定才是另一个混乱的
起源(比如说原文中的女同先被贴上反对平权的标签,然后出来反击)。
对他们来说,性别很重要;对我们来说,性别不重要。那又有什么关系?
只要你不要用你的性别不重要的想法,来逼我做某些我不想做的事情。或是只要你
不要用你的性别很重要的想法来指责我应该要为台湾的少子化负责。那就好了阿,
不是吗?
讲都很简单,但实际做起来就会有人性上的矛盾与挣扎。在我来看原文指是点出了
这些问题。
“面对问题,是解决问题的第一步。”
大概是这样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