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 公共政策网络参与平台-请承认同性双亲的存在

楼主: white9cat (九命)   2016-10-07 19:20:08
公共政策-网络参与平台-请承认同性双亲的存在
议题覆议网页:
http://join.gov.tw/idea/detail/1e9ce84a-de0a-4bb4-9839-67397dca64b6
http://i.imgur.com/Xm9GUeW.png
http://i.imgur.com/7TCu6xz.png
前面另一个已覆议过半的议题主要针对“同性伴侣彼此间的法律关系”,
考量到如只有单一提议,就算强迫政府回应,可能还是会被敷衍了事,
所以我又另外开了一个关于“同志家庭亲权”的议题,
今日已收到该平台的系统通知信,表示议题将于明日进入覆议程序,
故将该文章转发于此,望各位动动手指,让这个议题持续得到关注,
直到政府愿意正面积极回应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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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性恋面对同性伴侣,时常会感受到
“另一伴恐惧不安自己放弃相对缺乏足够法律保障的同性关系”
转而选择“相对性比较具有法律保障也较被社会大众接纳的异性关系”的不安感。
即使双性恋与异性交往,也有时会感受到
“另一伴对自己的情感有不信任,怀疑其只是烟雾弹”的不安。
只要同性关系与异性关系在法律/社会上,一天是不对等的,
双性恋与单性恋伴侣间,
就可能会有那些因为同性关系与异性关系不对等,而产生不安感,
这些不安感,并不是双性恋本身造成的,
而是社会给予同性关系的保障/权益不如异性关系造成的,
故个人认为此类同性关系议题,不论双性恋的妳/你,
是与同性/异性或是跨性交往中,都有关注并支持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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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 Li Ren Xiao 同意,转贴其附议意见,
个人觉得其论述清楚且极具参考价值。
传统的法律观点反映了一地的风土习俗,但法律并不是完全绝对的东西,
他是可以人为的、变动的,不合时宜就应当更改。
当今国家的功能逐渐强调人民的权利,“为子女最佳权利”即是反映此观念,
现今法令规定要成为一个小孩必须是一男一女的观念不仅隐含了歧视的意涵,
即“同性伴侣不会教小孩”,殊不知会对小孩造成伤害的
其实是社会充满偏见的言论,国家应当带头教育民众如此观念的不适当性,
以避免“同性伴侣对小孩的监护权,在法律上只有单亲家庭的效力”
这件事持续存在在台湾社会。此外国家过度的干预也是不适当的,
因为人民会思考,也会做事,是否适合担任双亲应当由个案认定
而非设立“一男一女”这种概括性的限制,
因为异性恋双亲也有可能失职,同性恋双亲也可能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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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题覆议网页:
http://join.gov.tw/idea/detail/1e9ce84a-de0a-4bb4-9839-67397dca64b6
作者: ilike524 (524腦粉)   2016-10-10 10:3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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