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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eon13579 (Feng) 看板: lesbian
标题: [声明] 中正大学学生团体对教育部新任“性别平
时间: Tue Jan 21 13:30:27 2014
中正大学学生团体对教育部新任“性别平等教育委员会委员名单”抗议声明
我们是中正大学性别社团─酷斯拉社、中正大学学生会,对于教育部近日公
布之新任“性别平等教育委员会”委员名单感到疑议,本着对校园及社会性
/别议题的关心,担忧两年任期的委员非但不能促进多元性别教育发展,甚
至阻碍性平教育发展,为提醒教育部应依据性别平等教育法的立法精神:消
除性别歧视,维护人格尊严,建立性别平等之教育资源与环境,以拥抱促进
多元性别平等教育之初衷。
以下提出我们的两点质疑,并希望教育部能给予回应:(在专业知能及各界
代表考量上)
1.性平会委员遴选准则为何?
行政机关教育部之外的专家学者、民间团体代表及实务工作者委员共十六人
。在委员名单中虽然纳入各界代表,但是否依据性别平等教育法的精神来进
行委员的遴选?
在性平法中所指的“性别平等教育”乃:以教育方式教导尊重多元性别差异
,消除性别歧视,促进性别地位之实质平等。因此委员应具有“多元性别”
概念方能促进友善的校园多元性别环境,入选之专家学者除了具备以上概念
,更被期许是性别相关领域研究/工作者,提供在学术或实务上专业的建议
,不论是学理、资源建构乃至执行面都能更为健全,以利性别平等教育的推
动。
然观现下教育部提出的名单中,部分委员是否具有此部分知能让人质疑,因
此,我们要求教育部公开说明本次委员会的遴选过程及人选考量。性别平等
教育委员将肩负往后两年的全国性别平等教育实施、性别相关教育资源的发
展及配置,从幼儿至的大学阶段性别概念建构过程影响甚钜,我们不希望草
率的委员会名单阻碍性平发展,让玫瑰少年叶永鋕般悲剧再次发生。
2.性别不友善者是否适任?
承上述性别平等教育法之立法精神,未有性别专业知能或性/别不友善者应
排除在委员名单之外。如果委员未能尊重多元性别,并认可多元性别群体在
权利上的平等地位,如何能朝向消弭社会对多元性别群体的歧视之路迈进?
以本校财经法律学系曾品杰教授在任教期间发生诸多性别不友善事件为例:
(1)于2011年在中正大学主办“圣经与法律国际学术研讨会”,邀请的两位
讲者─关启文和麦沛泉于会中发表同志歧视与伤害同志的言论。
(2)2013年10月于法务部的交流座谈中发表“异性婚姻有较高的“公共利益
”位阶,所以法律保障异性恋婚姻是可被接受的合理差别待遇”。
(3)台大新型态家庭结构之法制发展座谈会中提出同志家庭不具生养功能,
不能与异性恋享有共同的权利。
我们认为性平会委员是全国性别平等教育的重要舵手,任何性别不友善者担
任委员将阻滞性别平等的发展,使性别教育政策更为僵化,这并非我们所乐
见的方向。我们也担忧,若委任性别歧视者为性平委员,如同将性别歧视就
地合法。因此,性别平等委员的聘任,应检视其过去研究发表的学术论文、
在性别学术领域或重要团体担任重要职务…等,究其是否具有性别知能或性
别友善的代表,我们拒绝对多元性别不友善者进入性平会,假藉专家学者之
名,行阻碍性别平等教育之实!希望主管机关教育部再次对委员名单详加检
视,由适任的人选中荐任。
基于上述两点,我们提出三点诉求:
一、教育部提出委员名单同时,应附上委任原因即委员的专业背景,以让民
众了解此份名单如何产出,及其是否适任。
二、教育部应“确实”了解各位学者对性别平等的态度及立场,避免对多元
性别不友善者进入性平会,阻碍性别平等教育的发展。
三、教育部应重新检视本次的委员名单,尤其重新考虑曾品杰教授、丁雪茵
教授、晏涵文教授之适任性。
近来因多元成家议题,性/别议题备受大众关注,另,2013年底极端宗教人
士的恐同影片,虽使民众看到缺乏性别知能的荒谬言谈,却也曝露歧视性言
论仍旧存在、并影响我们所在的环境。我们深深体会性别平等教育的重要性
,因此反对性别歧视、不友善的概念以言论自由之名进入全国性别平等委员
会的名单中,并期待委员的遴选展现性别平等教育的立法精神。最后,本社
再次慎重的向教育部提出抗议,期待委员会的组成重拾性平教育法的精神,
也盼教育部能正视此一问题,并给予回应。
中正大学酷斯拉社拟,中正大学学生会共同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