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林庭谦去战神破CBA顶薪?有望超最高薪阿巴

楼主: joscheng (阿海,你起来~~~~)   2026-08-06 11:41:44
新闻先删~~
大家看的想法都是球团要赚钱,
但是可能都没想到母企业对于职业球团也许根本就不是想要赚钱,
重点可能是在于借由投资职业运动来进行抵税。
在实务上,企业支持职业运动多以“捐赠”或“赞助”的形式进行,而台湾政府为了鼓励
民间资金挹注体育圈,在 2025 年(民国 114 年)7 月最新三读通过了《运动产业发展条例》修正案,大幅提高了企业赞助运动产业的抵税
诱因。
所以目前仅就投资职业运动业来讨论,如果捐赠金额高达 1 亿元,
计算时会触及《运动产业发展条例》第 26 条之 2 的“额度上限(1,000万元)”与“专
案核准(无上限)”两种情境。
1.透过专户捐赠/赞助(最高享 175% 加成减除)
这是目前企业赞助职业运动最主要的节税管道。企业透过主管机关(运动部)设立的专户
进行捐赠,在申报当年度营利事业所得税时,可以将捐赠金额“加成”从所得额中扣除。 一般认可
的职业 / 业余运动业:在 1,000 万元的额度内,企业可享有 175% 的加成减除额度(本
次修法由原先的 150% 提高至 175%)。
(※注意:为了防弊,如果捐赠企业与受赠的运动队伍/企业具有“关系人”身分,则只能
按 100% 额度减除。)
专案核准的“重点”职业运动业及赛事:如果企业捐赠的对象是经专案核准的“重点职
业或业余运动业”或“重点运动赛事”,同样享有 175% 的抵税幅度,
且完全不受 1,000 万元额度上限及关系人身分的限制。
※可扣除的课税所得额:
1亿*175%=1亿7500万
※实际少缴的营所税金额:
1亿7500万*20%=3500万
※企业实际负担净成本:
1亿-3500万=6500万
所以当企业投资到一定程度,除了当广告与企业责任外,还能抵税
那投资职业运动确实是一个很好的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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