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BL/参赛资格松绑引乱象!开南预赛前爆转学生退队 高中体总回应了
发布时间:2024/11/15 16:43
更新时间:2024/11/15 17:55
体育中心/综合报导
HBL高中甲级篮球联赛长年以来,为了避免学校恶意挖角球员,实施转学生需间隔1年才能取得参赛资格,不过这项规定在今年松绑,转学生不受1年学籍规范,就能直接取得参赛资格出赛,随着制度松绑问题随之而来,台北市开南高中闯进男生16强预赛,却突然传出转学球员退队、引发球圈关注,对此高中体总回应,不乐见转学生参赛规范松绑。
为了避免国中、高中之间产生恶意挖角,多年以来和体育署讨论后订下选手参赛权规定,只要球员在上学年有获得学校登录,自101学年度起按规定,国、高中生转学后就须间隔1年,才能取得参赛资格,此项规定在今年首度松绑,不料却引发球队内部问题,开南高中转学球员在预赛前夕宣布退队,并且于社群上指证球队乱象。
比赛在即针对此事,高中体总不乐见因制度调整而产生球员退队的憾事,秘书长朱彩凤受访表示:“开了这个门呢,就会造成现在非常多学校,不仅要训练、还要防止人家来挖他的选手。”朱彩凤呼吁:“(学生联赛)要回到教育本质,即便是训练也是教育本质,不可以用打骂、辱骂,甚至于不当的肢体动作。”并且强调要培养孩子正确观念跟人格品德,让他们回到场上,可以开心的训练跟运动。
开南高中补进外校球员,预赛前主力退队:“这环境有毒!”
由于转学生参赛资格松绑,开南自松山高中找来转学主力高姓球员,在资格赛阶段为球队立下汗马功劳,带领球队闯进16强,不过他却在比赛开打前夕,于社群二度发出长文宣布退出球队,高姓球员表示:“在预赛前夕我选择退出开南高中篮球队,选择放弃自己的梦想。”、“我会放弃自己追逐多年的梦想,是因为我不想继续待在一个有毒的环境,变成一个扭曲的人。”
高姓球员继续说道:“一路打甲组上来的人谁没有被教练骂过,但在这一支球队只有无止尽的双标跟莫名奇妙的对待,动不动就言语羞辱我们,从开南篮球队转出去的人一定能理解我的感受。”他亲曝:“当初教练跟邵董把我从松山挖角过去的时候,亲口答应进来开南读书不用缴任何费用,不用担心钱的部分。”高姓同学除了点出球队管理问题,也亲曝事实,“进来以后却几句话就要我们一个学期缴近3万块”,字字句句说出退队症结点。
开南篮球队教练发文向球员道歉:“虽然我不是故意的,但我觉得感到很抱歉。”
针对球员出面指控,开南球队脸书发出贴文回应,教练邵之隽表示:“我意识到我的辣鸡汤(事实但难以忍受)风格真的带给教练团与小朋友很大的负面情绪。”、“对此,虽然我不是故意的,但我觉得感到很抱歉。”随后提到,“在此我再一次跟过去被我压力下感受不好的同学,小高,现在队上同学,甚至是小编、教练团,表达歉意,跟我相处,真的辛苦了。”
邵之隽亲自向高姓球员道歉,并在贴文喊话:“这次错在我,但是小高不应该是受害者,我希望他能回来一起打16强。”但高姓球员仍坚持退队,并在社群上回应:“邵董真的有在电话中承认他做不对的地方,所以我愿意接受邵董本人的道歉。但我真的希望邵董所承诺会改变的,在未来真的可以实现,能够让现在还待在开南的队友与学弟们,都能够被好好的对待。”
转学生参赛资格松绑起源,开南国中转学生报名成功、比赛前遭取消资格,引发球队投诉
112学年度开南高中国中部篮球队,报名一位从花莲自强国中的转学生,但因球员在报名系统上身分证号码有误植现象,发生球员有报名成功、但在比赛前夕查验出不符合参赛资格无法顺利出赛,这起事件引发现任开南球队教练邵之隽不满,在脸书怒批离谱,最终教育部在今年做出转学生参赛资格调整,松绑须间隔1年才能出赛的规定。
HBL自1988年开办首个赛季,至今在国际间打下36年的金字招牌,今年男生预赛开打前夕,因为转学生参赛资格规定松绑,传出开南高中转学球员诸多争议,高中体总相当不乐见乱象蔓延,重申反对用霸凌羞辱、不尊重性平的方式对待球员,同时强调官方设有清寒学子奖助学金,能让真正有需求的球员获得实质帮助,期盼能将学生运动回归最基本的教育本质。
备注:113学年度HBL竞赛规程
第7条 参赛资格:
一、球员资格
(一)年龄:民国94年9月1日(含)以后出生者。
(二)学籍:
1. 具学校学籍之高级中等学校在学学生,曾报名参加高级中等学校篮球联赛之转学生或重考生,若报名参加联赛必须具有就读学校 1 年以上之学籍(以主管教育行政机关核定之学年开学日为基准日起计)。
2. 延修生如取得大专院校学籍者,不得报名参赛。
3. 参与非学校型态实验教育机构或团体,且未具学校学籍之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学生,曾报名参加高级中等学校篮球联赛之转学生或重考生,若报名参加联赛必须具有参与该非学校型态实验教育机构或团体1年以上之纪录,并依非学条例规定,取得由直辖市、县(市)主管机关开立之学生身分证明。
4. 曾报名参加高级中等学校篮球联赛乙级之转学生,报名同级别赛事时,学籍不受限制。
(三)球员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学籍不受限制,惟需检附相关证明文件,始得参赛。
1. 依法规规定,辅导转学之学生。
2. 原就读之学校系因教育部谕令停招、解散之学生。
3. 已报请行政主管机关并获核准学校停招、停办之学生。
4. 学校运动代表队经行政主管机关核准解散,并由所属机关函报教育部体育署同意备查之学生。
5. 上学年度报名学校函具主教练签章转学同意书,且经学校核章同意之学生。
6. 具正当理由转学之学生,欲报名“运动成绩优良学生升学辅导办法”规范之组别(含同级别及跨级别),由参赛学校检具相关证明文件函报本会,经参赛资格审议委员会审核通过者,始得报名参赛。
原文网址:https://www.ftvnews.com.tw/news/detail/2024B15W0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