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说句难听的
我认为就是PLG错误的外籍生政策
导致现在废除时才会出现这么大的异音
然后让某些反对合并派的找到宣泄出口
为什么PLG的外籍生政策是错的?
第一个 最明显的 只需要读两年就能打职篮
摆明了就是要职业学生来过水UBA
再来就是四年过去依然没有通盘的规划。
因为庄瑞雄已经提到了SBL
所以我这里提出球员资格蓝图。
本文主旨不是说明PLG外籍生政策为何错误
但可以从蓝图中理解错误 以下不再讨论PL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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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职篮不打算成为陈信安理想的完全开放联盟(应该)
所以哪些球员有资格打球?
1. 从出生就有国籍、领有身分证、从小在台湾长大的球员
这个不用说 是每个人心中自然而然的本国球员
所以理所当然的就是一国职篮的组成基础
2. 从出生就有国籍、领有身分证
虽然不是打从母胎就一直待在台湾
但拥有身分证 一般情感上也会直接认同是本国人
且单纯以户籍和身分证认定
对联盟运作也比较方便
3. 有国籍(护照) 没户籍(身分证)
从这里开始就值得讨论了
也就是所谓的华裔球员
我们要让他们有打职篮的资格吗?
这里会有些歧见
但是基本上台湾属于民族主义与属人主义的国家
比起一个外国人 华裔还是更接近台湾人。
如果要开放没有身分证的人打职篮的话
那有护照的这批人
当然应该第一个拿到门票
4. 洋将(无国籍)
为什么以本国球员为中心的职篮
要找外国人来打球?
说穿了不就是找佣兵提升球赛品质嘛
本土人才库有限 适度让佣兵平衡
并且为了不舍本逐末
完全牺牲掉1,2类球员
所以限制佣兵的数量。
5. 归化的球员
很抱歉我觉得这类球员比外籍生更重要。
都已经拿到身分证了
为什么他们比外籍生还不被重视
只能和外国人抢名额?(洋将)
不过归化和战力平衡部分就非常复杂
这里就不解释了 我只说我的蓝图:
5a-透过篮协专案 以殊勋或高专归化者
确保他们一定可以在本国打球 且不必占外国人名额
5b-一般归化、婚姻归化(如Chatman)、无专案高专归化者
确保他们有一定的机会角逐打职篮机会 且不必占外国人名额
甚至可以考虑直接视为本土
并且透过薪资上限
让布拉等级的球员即使婚姻归化也不会让这个名额被滥用
6. 从小在台湾长大的球员
抱歉 那种只在台湾大学打个两年就出来争取权益的球员
我觉得还是没有比从小在台湾长大的球员重要
怎么定义有很多讨论空间
但肯定的是阿巴西家族都该视为本土
其中一个方式就是参考FIBA仲裁的准则:
A) 考量居住在台湾的时间
B) 任何与台湾的连结
并且再参考
C) 成年前在台湾受教育的程度
D) 是否有意愿归化并放弃原国籍
7. 在归化路上的外籍生球员
如果已经归化了 请以5b的身分参赛。
正常外籍生就是个外国人 直接去占洋将缺。
而且那种成年才来的 本土连结本来就不高
很多也是拿钱办事的职业学生。
拿钱办事是UBA的管理有问题
不收这些外籍生进来是不被UBA影响的最好方法。
但是,站在为国家队留下更好种子的立场思考
台湾篮球可以协助正在归化路上的外籍生留在台湾。
蓝图如下:
拥有台湾大学文凭者
且无法被认定为6类者
可以在二级联赛(SBL)签下归化意向书
并在取得国籍后 以5b身分到一级打球
先安排到SBL是为了避免外籍生名额遭到滥用
例如签了意向书后来反悔
阿提诺、高柏铠、戴维斯、聊天人、布拉、
阿巴西弟弟们、乔纳森
这些人该以什么身分和资格打球?
先解决这些人的打球资格
比外籍生还要重要一百倍。
一个已经拥有国籍的归化球员
一个从小在台湾长大的球员
获得的打球机会居然比没国籍的职业外籍生还少?
太扯了吧
如果不先把错误的外籍生政策断干净
那上面复杂的归化身分
就永远没办法好好处理
让新联盟重新开始吧
这里有很需要庄瑞雄委员出力的地方
请协调SBL和新职篮
让两者的外籍生政策是连贯没冲突的
这才叫大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