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我认同外籍生制度应该要改,只要要怎么改我觉得都没问题
但这跟程序和权益是不同的
P+的选秀规章很早就公布,但因新联盟的临时决定就可以全盘否定 这真的符合契约精神吗
https://i.imgur.com/gervhX8.png
举例来说
A同学准备考学测,指考中心突然说“因为A的学校来自某地区”,A不符合考试资格
当初A以为可以留在台湾读大学,结果被耍了,
但也已经来不及考托福或其他国外的考试
A完全没有时间准备其他的备用方案,这觉得合理吗
如果提前1年跟公告,那A可以选择其他入学方式
前面有人提到
“莫八爷月入1Xw台币,比各位都高,相信很多外籍生的营养金都不错,
所以很多人帮这些外籍生哭我是没看懂(你薪水有他们高吗,没有的话先帮自己QQ”
所以呢?美国的科技业还不是一堆亚裔,读书抽工作签转正职年收千万 比美国人有钱
美国政府确实有在微调工作签额度,但一定都会提前讲,没听过2周前突然取消
难道我们又要开始新一轮的法律篮球吗
当时一堆人反对林秉圣的两份合约,今年新联盟的做法不也一样吗
也是两份选秀规则,只是以新联盟的选秀规则为主
备注
UBA当时也改了外籍生上场时间,但因为提前1年公告,反弹小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