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 国籍法三读后之疑问

楼主: StarTouching (抚星)   2024-05-07 15:33:27
本来看到三读通过很开心
着手开始看哪些洋将符合资格
但确认法条的时候
觉得有点疑惑 所以改发这篇文了
《国籍法》第3条提到 归化需要五个条件兼备:
法律上有行为能力、无不良素行、具备财产或专业、
具备我国语言能力和权利义务常识,
并连续居住满五年
那么新闻说的高专人才三年变两年是哪来的呢?
第4条提到 如果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就只需要三年:
国民配偶、有扶养国民之义务者、父母之一(曾)是国民、
国民之养子女、出生于我国、为国民之监护人或辅助人
上面是提到三年的法条
很不幸的 都不适用于洋将归化
第9条提到 高级专业人才可免于放弃原国籍
这里才是定义高专的地方
和年限没有关联。
过去的两位归化都是殊勋归化
很多细节可能很多人没注意到。
根据新闻
如果今天三读真的只把第4条的三年改成两年
那就代表没希望了 继续走殊勋吧。
希望只是记者们收到假新闻新闻搞[1]
法条公告后请打我脸 拜托
注[1]:
中央社新闻提到
“外国高级专业人才申请归化居留年限,从现行连续3年...”
已确定是假新闻
https://i.imgur.com/6Y9NVkd.png
楼主: StarTouching (抚星)   2024-05-07 15:55:00
谢谢y大 这样我就放心了不过新闻的假新闻稿都不能管一管吗现行哪有高专三年条款5F拜托你看一下我内文好吗我有说希望公告打我脸啊虽然3F的草案通常应该就够了请问板主 新闻稿出现假新闻 算不算丑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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