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2 球团停权及除名
15.2.1
球团应确保公司之组织及财务健全,如遇有财务状况不佳或经营不善等情形,致
影响本联盟之运作时,联盟得要求该球团提出相关文件说明,亦得以书面通知该
球团于常务理事会陈述意见。常务理事会得经全体之出席,出席人数五分之四以
上之同意,将该球团予以停权,惟如常务理事所属球团即为拟停权之球团,该常
务理事不计入出席之人数。
15.2.2
若球团有重大营运不当、违反本规章,或其他重大违法之情事者,联盟得要求该
球团提出相关文件说明,亦得以书面通知该球团于常务理事会陈述意见。常务理
事会得经全体之出席,出席人数五分之四以上之同意,将该球团予以停权,其情
节严重者,得将该球团除名,惟如常务理事所属球团即为拟停权或拟除名之球团,
该常务理事不计入出席之人数。
攻城狮目前被股东指控财务掏空,刚刚研究了一下PLG目前的规章,
如果指控属实PLG可以招开常务理事会,把攻城狮停权甚至除名,
攻城狮也有义务提供相关文件给联盟让联盟介入调查。
PLG为了名誉该做事了吧
https://pleagueofficial.com/download/PLG_rulebook_2024_0409.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