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专业律师解析高国豪事件是否构成诈骗

楼主: ZIDENS (我不是正妹)   2023-08-11 22:13:35
※ 引述《mich91010 (陈叫兽)》之铭言:
: 这件事其实还是有可能成立诈欺,就要看原告或检察官怎么举证了
: 我之前曾在国道休息站被人以车祸钱都赔偿了为由,跟我借钱加油
: 我就借对方1000元,后来我打电话催款却一直不接电话
: 我去报警后,检警查出对方有多次国道休息站借钱加油纪录
: 然后也有被告过3次,但前几次都未起诉
: 户头金额也不到1000,所以检方认为屡次发生不合常理,而且户头金额显见没有还款能力
: 所以认定是诈欺,被判刑入狱
: 但我觉得很扯的是,既然我这件事是诈欺,那对方之前做一样的事却可以没被究责
: 这是不是一个法律上的bug啊?
: 然后回到高国豪这件事,如果高屡次用这种方式取得便宜的球鞋,一则文都没PO
: 那受害者可以去报警,让检方调查这件事,检方有机会用诈欺起诉
不一样啦==
你这个状况因为没办法确定他是拿钱去加油
且因为"多次"产生了所以不合理
这是事件发生的本身不合理
(为什么每次都在休息站没油?借钱真的是去加油吗?这么多次你不知道加油再上国道吗?)
被认定为诈欺
高这案就是单纯买卖问题
电脑社团前阵子矿灾一大堆
常见案例:
1.低价卖卡 隐瞒曾经挖矿→诈欺成立 隐瞒资讯
但也有不成立的 认为这么便宜买家应该要知道有问题
2.低价卖卡 寄两瓶麦香→诈欺成立 非约定交易物品 有诈骗意图
3.低价卖卡 不出货→他只是还没出货 双方没约定什么时候要出货
他刚好是第三种没事的那种
看过有人主张应该要还一张卡
结果卖家认为交易不成立 他现在就没货(实际上应该是一直都没货)
所以退钱 只有本金加利息还买家而已
等于变相逼人借你钱
症结点在于
他没帮事件画上句号
双方又没约定时间
就进入了一个民事合约的bug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