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问一下,关于上面低卡的爆料,
理事长如果不爽,是可以提告诽谤的吧?
PO文的人,就算理事长真的有跟他女友XX,
他有保留事证吗?保险X?卫生纸?沾到XX的床单?
完全没证物的话,就算理事长真的有XX他女友,他也无法举证
而且他女友的对话截图也完全没有直接提到有XX这件事
人家可以说我纯粹就是约球迷见面吃个饭聊聊天而已,被告打官司会赢吗?
顶多就是可以弄到理事长老婆不爽跟他离婚而已,
他这样脑冲波文,是不是很危险?
等等搞得女友被督还要去坐牢罚锾什么的,
是不是好傻好天真,赔了夫人又折兵,
有请法律达人解说,谢谢~